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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忆的眼珠子难以自控地瞪大了,双手撒开锡箔纸,不由自主伸手接住了那块看上去就很重,实在和伯劳的体型不在一个量级上的猪肉。
伯劳松嘴,猪肉落入季忆的手里,果然十分有分量,估计有个五斤左右。
“这够你吃两天吧?”伯劳停在季忆的膝头,理直气壮地提要求,“我要黄瓜味的薯片。”
“这是哪里来的?”季忆震惊过后,又抛出疑问,“你不会上谁家里拿的吧?”
毕竟刚才伯劳就想要不问自取偷薯片来着。
这周围有几个村庄,也有不少村民。伯劳出去这么一会儿拿回来这么大块上乘的猪肉,按照现在的市价算算,四舍五入都快两百了,普通人家够心疼两天了。
更重要的是有多少人看见一块猪肉在半空中飞的场面了?
伯劳不满道:“这点东西我还用去别人家拿?”
“什么意思?”它这富二代口吻让季忆不由直起腰。
他随即想到自己忽略的一点。伯劳是一只成精的鸟,而且成精了几百年,家里有点家私应该也不奇怪。况且妖怪的财富观和人类应该不太一样吧,就比方说这么大块猪肉在伯劳眼里可以用来换薯片也很值,那也许他还能用各种零食和伯劳做一些交换?
季忆双目放光,“其实薯片不止有黄瓜味的,还有青柠味的,番茄味等等,你要都试一试吗?”
伯劳矜持道:“试试无妨。”
季忆拿来各种薯片给它拆包尝了尝味道,最后伯劳认为青柠味尚可,黄瓜味还是最佳,其他就可有可无不必劳它动嘴了。
“猪肉虽然也挺好的,但你要是有其他的东西,咳咳,比如说什么金银财宝的,我也不介意和你换的。”
伯劳扇扇翅膀,“可是我不入人世,没有那些东西,这山里的精怪都被限制不能轻易离开,恐怕只有林照大人有这些了。”
“这样啊,”季忆听伯劳语气单纯,丝毫不嫌弃自己市侩爱财,反而不好意思起来,“那没关系,猪肉也挺好的。”
伯劳叼着两包开封的薯片飞走了。
季忆把猪肉捧到厨房放好,洗了个手犹自思索着伯劳怎么会有这种猪肉,又觉得伯劳这名字有些耳熟,仿佛在哪个动物纪录片里听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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