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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振贤大概能猜到许斯岑来这里的目的,眼神微妙地看了许斯岑一眼。
许斯岑看到了也当做不知道,找了一个位置坐下,一点不适应的情绪都看不出来。
“真在这里吃宵夜啊?”
“许总看着也不是抠门的人。”
……
几个老板略显嫌弃地坐下,偏头窃窃私语起来。
他们出入不是五星级酒店就是高档餐厅,何时来过大排档了?要不是今天请客的人是许斯岑,他们早就离开了。
耳朵里不断传入嘈杂的声音,隔壁桌的客人一边喝酒一边猜拳,动静弄得震天响。屁股下坐着的是廉价的塑料凳,硬邦邦的硌得慌。大佬们忍得额头上的青筋一跳一跳的。
“许总,要不换个地方?”
有人实在忍不住了,朝着许斯岑提议道。
“黄总要是不习惯可以先回去。”许斯岑淡淡地回了一句,没换地方的打算。
被称为黄总的男人面上闪过一丝尴尬,没想到许斯岑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桌子上的气氛为之一肃,和周围的环境更显得格格不入。
吴振贤赶紧打圆场,“天天吃那些东西我都吃腻味了,也要偶尔换换口味,看他们吃得那么香,我闻着也馋了。”
后半句倒是实话,吴振贤没那么多嫌弃的心思,一到这里就被香味给吸引住了,其他人在嫌弃的时候,他都已经把餐点好了。
他之前就听说安黎有一手好厨艺,曾多次和许斯岑提出想去他家蹭饭,可没一次成功。现在终于可以尝尝安黎的厨艺了,怎么说也要吃个够本。
其他人也赶紧附和吴振贤,气氛才好了那么一点点。
大排档的上菜速度还算快,首先上来的是吴振贤点的麻辣兔头。
老板们看着麻辣兔头,眼睛里明晃晃地写着:这玩意能吃?
许斯岑是第一个戴上手套的,也是第一个拿起兔头放到嘴里啃的人。整个过程动作流畅,没有一丝抗拒。
“吃吃吃,别愣着啊。”吴振贤一边招呼,一边戴上手套也拿着兔头啃起来。
这一啃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太好吃了吧!
他连招呼其他人吃的心情都没有了。
其他几个大佬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见吴振贤吃得那么香甜,连形象都没有了,忍不住起了跃跃欲试的心。
要不他们也试试?
大佬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戴上手套,拿起一个兔头轻轻啃了一口。
一瞬间舌头上的味觉发生爆炸,麻和辣顷刻间席卷了口腔,但又不仅仅如此,兔头的鲜嫩和恰到好处的香甜又起到了安抚的作用。
麻辣入腹,冬日的寒风立马被驱逐,整个人都热起来了。
只要一口,便被俘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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