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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这里有半斤猪肉,你把它洗来煮了,顺便蒸两根红薯。”怪老头拿出今天生产队长给他送过来的猪肉,吩咐李富贵做晚饭。

李富贵先是一愣,然后快步走过去接过猪肉。

“好的,爷爷。”

水很快烧开,李富贵先给怪老头舀了一碗送过去,然后自己凉了一碗开水放在灶台上。

借着昏黄的煤油灯,李富贵把洗干净的猪肉放进铁锅里,然后再放上竹子编的蒸格,蒸上两根洗干净的红薯。因为身高不够,李富贵找来一张木头凳子,站在上面操作。

肉香渐渐在灶房里扩散开来,坐在灶膛面前的李富贵吸了吸鼻子,好香啊!

猪肉煮好后,怪老头走进厨房,他在猪肉表面抹了一层少量的盐巴,然后用菜刀把猪肉切成片,装进碗里。锅里剩下的肉汤和红薯,已经被李富贵端上饭桌。

“吃吧!”

怪老头拿了一双筷子,递给李富贵。

煤油灯的火苗跳跃间,李富贵摇了摇头,他抓起一根红薯,“我吃这个就行。”

要是按照怪老头以往的脾气,他会直接把筷子放在桌上,这个小男孩爱吃不吃。可也许是小男娃累得满头大汗,却依然坚持扶着自己的模样太过深刻,让怪老头冷硬的心肠开始变软。

他把筷子塞进李富贵手里,“吃肉,吃完去洗碗。以后几天我还需要你我做事。”

望着煤油灯下的怪老头,李富贵握紧了手里的筷子。

一老一少同时把筷子伸向碗里的白肉,夹起一块放进嘴里,肥肉被牙齿咬烂的瞬间,油滋滋的香味在口腔中蔓延,两人幸福的眯起眼睛,真的是太美味了!

半斤猪肉煮好后只切了十二片,在怪老头的要求下,李富贵吃了六片。

“晚上就在我这里睡觉,我起夜需要人扶着。”吃过晚饭,怪老头扔下这么一句话,把李富贵留在了自己家里。

这是李富贵自从他爹回家后睡得最踏实的一个晚上,也许是白天累狠了,他倒床就睡,怎么弄都不醒。

怪老头慢吞吞地从灶房里端了一盆烫水过来,他用帕子给李富贵热敷手臂,帮他按摩穴位,还用针帮他把脚上因为走路太多磨起的血泡给挑破。做完这些,怪老头瞄到背篓里装着的沙参和脚板芍,嘴角弯了弯。

这小子,挺识货的!

第二天,李富贵从怪老头口中得知自己后来挖的根茎状植物是沙参,一种可以卖钱的中药材。

“你要是放心,就交给我,我帮你卖掉。”

李富贵二话不说,直接把沙参交到怪老头手里,他原本还打算直接煮来吃,幸好遇到了怪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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