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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乘月放在后背的右手,指尖撵了下掌心。
摇滚乐和流行乐,是两个概念,大街小巷播放的流行乐会拼命追求记忆点,但摇滚不是。
他可以接受对词曲的挑剔,但不能接受对方拿他们的歌与烂大街的流行乐做对比。
如果不能合作,那就算了。
江乘月想离开。
“但是。”对方又突然话锋一转,“你和主唱都不错,乐队发展的好时候已经过去了,你既然想录专辑,说明你想好好做,不如签个公司,好好包装一下,你自身条件好,不怕找不到人捧你,后续的发展,肯定比这个乐队好。”
江乘月:“……”
闹了半天,他准备了那么多资料,对方却想让他们拆伙单干。
“对不起啊,我只想合作一张乐队专辑,没有一个人发展的打算。”江乘月笑了笑,“梦镀玩的是摇滚,不是流行乐,你的否认我不接受,资料还给我吧,我走了。”
对方看他年纪小,想着好糊弄,想签进来当个赚钱工具,给的条件也都算好,没想到江乘月并不同意。
“你自己可以查一查,我们公司规模不小,找你是抬举你,你出了这个门,以后不可能有同等规模的公司会签你。”林经纪说,“乐队早就过时了,国内环境也决定乐队发展不起来,十几年下来,存活的乐队寥寥无几,无非就是烧钱自娱自乐,就你们那小乐队,不是我说,不出一年,你不抛弃他们,他们也会抛弃你。”
“现在是快餐时代,人们愿意花几个小时的时间去记住一首流行歌的旋律,也不愿意花五分钟去听一支摇滚乐。”
“他们不听歌,只看唱歌的人,脸好看有流量,拍戏或唱歌都会有人买账,谁还用心做音乐啊,我们不可能出钱去做一张赚不到钱的专辑,你别浪费了一张好看的脸。”
江乘月捧着乐队资料转身走了。
他知道这个姓林的经纪人说的不无道理,太多的乐队死在了追梦的半路上。
但他还是想撞一撞南墙。
江乘月捧着文件袋站在楼外,有种无处可去的惆怅感,准备了好几天的资料,似乎全都变成了废纸,先前背好的关于对方公司的信息,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嗡嗡地有些恼人。
盛夏的烈日晒得他有些头疼,他就近找了市区附近的商场,想蹭会儿免费的空调。
这家商场的级别在全省排名第一,有七层楼,聚集了各种高奢和轻奢的精品店,楼层越低,奢侈品等级越高,连外地的很多人都会特地坐车过来买东西。
但江乘月不知道这些,他坐在一楼的凳子上,只觉得周围人身上的香水味道有点呛人,每个人在走路的时候都会有意无意地露出自己的包。
他好像是一只乡野间飞出的小萤火虫,明明只想看星星,却误入了城市的钢铁森林,怎么都有点格格不入。
一阵高跟鞋的声音踩了过去,江乘月抬头看见了对面那家精品店的名字——
NancyDeer
鹿与南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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