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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启明顺风顺水这么多年,也到了因自傲屡屡露出马脚的时候,岂非正是顾霆上位的好时机?

一念及此,林惊昙便不那么生气,甚至还有几分谢意,谢他送顾霆天赐良机。

他和应启明在酒吧认识,应启明做驻唱歌手,灯影和酒色令他八十分英俊变为一百分,林惊昙醉眼看去,怦然心动。

他对美色卓有鉴赏力,当然也容易被蛊惑。

同行好友见他意动,轻笑:“那可是个著名的刺儿头,老王,记得吧?做地产的那个,知名的花花公子,前几年想潜他,结果被他打破了头。他本来前途无量,现在被人记恨,只好混混日子。”

林老师最喜欢难搞的年轻人,这不是扣分项,反而是加分项。从前他喜欢厉南亭,是因为厉南亭不像他父亲,现在他钟意应启明,是因为应启明和厉南亭完全是一对反义词。

亦不是没有过好时光,应启明眉目锋锐,隐约闪着桀骜,纵然不得志,依然在发光,是没被生活挫掉棱角的原钻。

好友怂恿:“林老师,上!”

但林惊昙并非唐突的猎艳客,他请了下场的歌手一杯酒,并抽出时间,每逢应启明登台,便静静等待他唱至夜阑人散,再请他一杯酒。

时间一长,应启明便注意到,灯影最旖旎处,有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总是轻轻阖眼,非常认真地听自己唱歌。

大概美人的待遇总是不同的,应启明这次没有冲上去打破林惊昙的头,而是主动敲了敲他的桌沿,大笑:“今天换我请你喝酒。”

林惊昙一开始便讲得直白,没有欺瞒,将名片递给了他。

应启明不熟悉他的脸,以为他不是行内人,见到名片才神色丕变。

然而今非昔比,他19岁可以傲气,熬到二十五六,再不出头,这个更新换代比苹果手机出新款还快的圈子便会将他彻底忘记,他能在酒吧登台已是不易,不敢再搞砸任何一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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