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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滋滋。

火舌几乎要烧到他的衣角。他的喉咙口里呛进了浓烟,咳得天荒地老,眼睛酸涩难忍。他几乎以为自己要死了,背后突然冒出一股力量,把他从火舌里拉了出来,他眯着眼睛看向对方,只听到对方低沉而愤怒的声音。

“走!”

他猛地惊醒。

下意识地看了眼窗户边的蓝色风铃,正安静地挂在那里。他摸上冰冷的铃托,再摸摸他炽热的胸口。三杯冷水灌下,他的喉咙和胸口才冷却下来。他望着全身镜里的他,身形消瘦,脸色苍白。耳后的雪绒花忽隐忽现。他轻轻地抚上耳后的纹身,才终于平静下来。

最近几日,他忙于拍视频、画画还以及等法院的传单。

年初八,他收到了来自S市法院的传票。他神情自若地把传票塞进书里,下楼买了早点,经过花店时,花店的姐姐拦下他,问:“你要不要买束花给你的女朋友?你们交往四年,真的就这么分开了?”

徐衍昕说:“不用,她值得更好的。”

“你还不够好?”

“对她来说不够。但她能找到的,像她这样做什么事都认真的女孩,只要稍稍愿意留意身边,一定能找到专心致志爱她的人。”徐衍昕朝花店姐姐笑了下道。花店姐姐疑惑地看他。

回到家,微博看热闹的人不少。很多都是通过敏心微博的律师函来的,抬头是瑞鑫事务所。红圈事务所之一,他的前单位。

由第二十一条法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从而选在了S市。他本有回S市的打算,但现在只能说提前不少。他打开瑞鑫事务所的网址,进入律师列表,翻了四五页,都没有见到那个人的照片。

也是。

哪有这般巧?

是他反应过度。

或许他们一生都不会再见面,或者说,这才是理应的结局。

如果再次见面,他又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然而真的要离开B市,他才惊觉他的行李少得可怕。作为断舍离的信仰者,很少购物,从衣物到随身用品都是能简则简。最多的居然是他的画作和装饰品,他都收到一起,暂时寄放在花店姐姐那里,说等他找好房子再寄给他。花店姐姐大方地应了,然而看着他,却忽而叹了口气:“前几天还说花店多了一支新花,你就走了。我还记得你当时住进来时的模样,跟现在差不多,就是再青涩些。”

“说不定过一个月,我就又回来B市了。”

“那跟我们见面的频率倒差不多,”花店姐姐又说,“那就这么约定好啦?可不许反悔,我还等着你做我们店的活招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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