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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受先生所托,交给她的是先生的第二封信。

这意味的是,先生已不在人世。

最担心的事情成真了,她反倒哭不出了。

信件中,先生说了这些年的经历,始终认为,都是自己选择的路,步步皆是错,除了怪自己蠢,不能怪任何人。

阿锦注定是罪臣之女,先生明知留不得,该做的是服一碗打胎的药,等待回到董志和面前复命的日子,可思来想去好几日,仍是无法割舍。以她的身份,若不回去复命,就是背叛,是该灭口的人。她选择了逃匿。

事实证明,那时太天真,太看得起自己。她根本不能负担阿锦的前景。

先生回到京城,是想请董志和看在时过境迁、阿锦又是女孩的情面上,给阿锦安排一条出路:阿锦与她太像了,不论身在何处,一旦被董志和当初的眼线看到,便少不得禀明他,那么,阿锦不知会沦落到怎样的境遇。

可她又一直不敢前去,怕自己这一去,阿锦连随着她东躲西藏的光景都失去。是以,平时带阿锦去的地方,只有落霞庵,自己更是只要出门便戴上帷帽,罩一件破旧的外袍。

末了,先生叮嘱她:董家的门风,你该有耳闻,若是我与阿锦都出事了,便又要加一条心狠手辣。等到你双亲为你张罗婚事的时候,若万一想与董家结亲,千万要设法让他们断了那份心思。切记,离董家越远越好。

先生始终是认命的态度,可她不能。

只凭一封信,不管谁看了,都不会也不能给董志和定罪,董志和亦不会承认。退一万步讲,就算他承认,也必定用阿锦是罪臣余孽做文章,给先生安排出死不足惜的罪名。

更何况,双亲不肯帮她,让下人盯着她,生怕她再继续追究那件事。

她让自己冷静下来,言行如常地度日,等到双亲终于放下戒备,开始出门走动。

先生让她远离董家,而她却要嫁入董家。只有身在董家,才有可能探明先生遇害的原委,才能设法搅乱董家。

于是,有了她处心积虑地结交倾慕董飞卿的女子,有了与董夫人产生的交集,有了走近董家却被董飞卿强行阻止的那一切。

心愿不成带来的巨大失望、颜面尽失带来的恼羞成怒,让她愈发憎恶董家的人,也恨上了董飞卿。

在同时,双亲也让她再度心灰意冷:到头来,他们是经不起事的人,在既定的结果面前,他们偏要选择最窝囊最没面子的方式。

如果是她,她会在董飞卿请英国公夫妇递话的时候,爽快应下,卖董飞卿一个人情,并设法结交。可他们没有,为着董志和许给的一些官场上的益处,坚持着不肯提出退亲——那又把她当什么了?明知男子不想娶,还要她嫁过去,要她去受冷落嫌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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