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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千欢不知道台下还有自己的小粉丝,他试着弹奏几声,确定音调精准,才将双手搭在琴键上,他的手指白皙修长,是天生练琴的好苗子,顾千欢摩挲一瞬,指腹下一片光滑。

他要弹的是《胡桃夹子》。

就算是许久未练,这首曲子他也绝不生疏,仿佛已经镌刻在基因链里,随着琴键起伏,动听的曲子如流水般淌出,在宽阔的大厅盘旋,不少人停下动作,下意识寻找声音来源。

顾风曜在他身边,静静看着,之前他与顾千欢几乎是并肩而立,后来欢欢坐下,他在边上守着,两人一站一坐,竟然有种莫名的和谐。

欢快的琴音荡漾在大厅里,顾风曜却猛地垂眸,他的视线追随青年指尖,那一丝丝细微的颤抖被他察觉,顾风曜眉头轻拢,在长凳一侧坐下。

顾千欢没有听见声响,但他嗅到了男人身上的味道,凛冽的带着寒冬的冷意,使人精神一振。

他抿紧嘴唇,正弹上着最欢快活泼的一段调子,可手腕的伤口开始撕裂,泛起痛楚,时不时的抽痛,叫他手指僵硬。

不要断。

他固执地想着,指尖重重按上黑键,欢快的曲子如同不停跳舞的姑娘,不停地鞭挞他,他越是想抓紧,越像手心的沙砾,不停流失。

忽地,又是一阵琴音。

顾风曜按在琴键上,如果不是亲眼看见,没人发现,这首曲子的弹奏者已经换了一个人,四手联弹的画面,修长的手掌和略小一圈的手在琴键上交错弹奏。

顾千欢愣怔一瞬,蓦地抬头,正撞上顾风曜温和的视线,对方温声安抚,滚烫的气息灼烫他的耳根,沁出一片胭脂色的红:“欢欢,我们一起。”

顾风曜眉眼溢出几分愉悦,他和欢欢第一次四手联弹,竟然配合如此默契,欢快的琴音如溪水奔流不可逆回。

顾千欢听见这句话愣怔一瞬,他低声呢喃:“不是。”

不是第一次。

顾千欢望着手腕残红的玫瑰,有些出神,怎么会是第一次呢,他早就忘了吧,那么久远的记忆。

他遗传了父亲的绘画天赋,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而母亲这边,看起来一切都是顶配,但他确确实实是个五音不全的人,最简单的小星星都学得磕磕绊绊,后来母亲终于放弃,他也放弃了。

直到遇上他。

到现在顾千欢仍不知道,这是他的幸运还是不幸,《胡桃夹子》是顾风曜教给他的。

从五线谱的背记,一个琴键一个琴键的摸索,大概耗光了他所有心力,时至今日,他唯一,仅会的钢琴曲就是《胡桃夹子》。

多少日夜,一个音节一个音节的默背,练琴练到吐,从磕磕绊绊到他闭上眼睛也能弹出来,这一切都是他带给自己的。

现在,那个人先忘了。

他永远不会告诉他,永远。

最后,这架价值五千八百万的钢琴被顾风曜买下,因为钢琴是个大件,店里也怕磕着碰着,便约好明天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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