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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我笑而不语。毕竟当年,离开律所时,自己还有点儿青春敏感,大概辜负了领导的期望,其实是搞得有些不愉快的。
我说:哪天我有空回所里看看大家。
他说:老人走了很多,所里留不住人。
我问起一个同期跟我一起实习的人,他说:他倒是还在所里,接替了原来那谁的位置,还做了个普法的公众号成网红了。
是吗?我说:那我回去一定要关注他。
走到街角,我叫了车,和他不同的方向。
即将分开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又叫住他,我说:我记得你结婚了,对吧?
他说:是啊,我娃都有了。
我说:哦哦,我最近记性不太好。
他也没在意,说:贵人多忘事嘛。
我就笑着跟他拜拜了。
回到公司,先去跟大领导作了汇报。
从大领导办公室出来,我往某一部门那个方向瞟了瞟,希望某一今天有事没来,我好去把湿巾处理掉,结果偏偏看到他从部门里走出来。
他说:正装LOOK!
我说:出庭要代表公司形象。
他说:不错不错,为公司洗脱冤屈了吗?
我说:结果要下周出来。
他说:我下周出差。
我说:那,那跟出结果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说:周末陪我刷漆啊。
我矜持的说:我周末挺多安排的,看时间吧。
他说:别啊,挤一挤总是有的,先预支你今天中午的面条。
我说:好吧,不过定金不予退还哦。
回到办公室,把西装挂起来。
寻思刚刚某一竟然没提湿巾这茬,是他没发现?还是没把湿巾联想到我的下午茶?或者,难道是昨天保洁阿姨帮忙扔掉了?那我要送保洁阿姨一面为人民排忧解难的锦旗。
部门同事们打听庭审的情况。
我简单讲了讲。(因为本来也不复杂)
中饭时,旁边同事问我:你又去吃面啊?
我说:是啊,你去吗?
她连连摇头,受惊了一样,说:我可不去当电灯泡。
我???难道我跟某一斗嘴时被她听见了?
不对啊,我和某一又没藏着掖着,我们是正常的男同事约男同事干饭的关系。
结果和某一在电梯里时,有个某一部门的同事一起下去。
那个同事跟我们打招呼,也说:你们又去吃面啊?
我???
我和某一不过也才吃了三顿面。难道之前吃面时,面馆还有其他同事在聚餐,我们没发现?
某一看起来倒是没有在意。难道是我太敏感,是我基眼看人腐了?
吃面时,我四处张望,想看看店里是不是还有公司其他同事。
一不小心,把汤汁溅到衬衫前襟。
糟糕,我去抽纸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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