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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拉住白缎,丹尼尔语气急切:“您要去哪?”
“当然是进食。”白缎被拽得一个踉跄,暗暗腹诽自家恋人明明是个人类,为什么力气却大的那么不科学。因为快要被脑中澎湃的食欲冲昏头脑,白缎几乎崩了自己高冷的人设,语气中难免带上了几分亲昵的抱怨,“你是想饿死我吗?”
丹尼尔被白缎这一句埋怨甜得身上一软:“当然不会,我怎么舍得让你挨饿!”
白缎:“………………………………”
——不好意思,我人设有点崩,能捡回来重来一遍吗?
默默自我谴责了几秒钟,白缎强硬的将自己的手腕从受宠若惊的丹尼尔手中抽出,一秒变脸:“那就不要拦着我,真是麻烦。”
说着,他再次转身欲走。因为不想放弃自己的食物,白缎无法变成黑雾离开,只好无奈的依靠步行——然后第三次被丹尼尔阻拦。
“我没有阻止您进食的意思!”顶着心上人不满的目光,丹尼尔连忙分辩,“既然您不喜欢我的血,那无论您喜欢什么样的血液,我都能为您找来!”殷切的望着白缎,丹尼尔将一个追求者应有的惶恐与期盼表露的淋漓尽致,让白缎完全无法判断真假,“但是……您进食的过程也许需要改变一下?直接用牙齿撕咬,一来不符合您高贵的身份,二来也不是很干净——您要知道,这些平民可不太讲卫生,不可能像是我们这些贵族一样每天都沐浴洁身。”
随着丹尼尔的话,白缎的眼眸逐渐瞪大,随后喉咙有些发痒,竟然有了点作呕的感觉。
一想到自己咬的人好几天都没有洗澡,白缎就有种想要将自己的口腔里里外外、仔仔细细清理一番的冲动,而且他也记起原身喝血的时候,的确没有用过那么粗鲁的方式。
身为血族中的贵族,原身的生活比之人类贵族还要讲究奢侈。即使城堡内饲养的人类血奴每日都需要清洗身体,但原身却从来不会让自己的嘴唇和獠牙直接接触这些在血族看来极为低等的奴隶,而是将他们的血液盛入精美华贵的酒杯,伴随着悠扬的音乐与美丽的景致,小口啜饮。
——对比原身的精致,白缎深感惭愧。
作为一只灵兽,白缎根本无法理解这些贵族们装逼的做法——在他看来,美食只有大快朵颐才过瘾,而吃一口就回味三分钟什么的,简直是一种折磨。
但就算再不讲究,生性爱干净的白缎也无法忍受自己继续在别人好几天不清洗的皮肤上又咬又啃。他看向自己身边的面包店小哥儿,眼神中流露出了淡淡的纠结和委屈——而这一丝浅淡的情绪看在丹尼尔眼中,顿时让他的大脑再次被“可爱,想日”刷了屏。
作为一名合格的追求者,丹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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