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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彦东的律师站出来:

“法官大人,我方对于郑雅雪女士所有的指证全部反对。我的当事人承认,他的确知道孩子被换内情,并且纵容了郑雅雪女士偷盗婴儿的行为,同时这些年对于小儿子的养育没有尽到一个正常父亲的责任。”

“但是,我当事人所有的行为,都基于被郑雅雪的欺骗!”

“因为郑雅雪女士的欺骗,我当事人才会纵容对方的犯罪行为知情不说,并且产生了养废小儿子,以期望将来家里的产业都交给方谦昊的打算。”

“而给郑雅婷女士每个月打生活费,也是基于郑雅婷女士是郑雅雪的亲妹妹。”

“虽然我的当事人没办法提供明确证据,可是从人性动机上推断,郑雅雪女士的那条短信也不能作为确凿证据。”

“如果按照郑雅雪女士的说法,我的当事人既然已经知道自己被骗真相,知道自己爱错了人……那他这些年根本用不着把郑雅婷母子大费周章的养在外面,完全可以在亡妻死后将人娶回家!”

“……并且在唐先生的控诉中,有一条单独说明了郑雅雪女士对其从小进行洗脑教育,让唐先生未来以私生子的身份回家争夺家产,并且保护两位兄弟,实际是保护方谦昊。”

“由此,我们是不是可以推断,郑雅雪女士是否等待我当事人在儿子们争夺家产中‘意外’出事,然后她的儿子继承了家业后,回来享变成富太太?”

郑雅雪尽管准备了证据,但确实也有漏洞。

她当年的打算其实很周全,如果将案子放在二十年前来审,她估计靠着一条短信证据就能脱罪成功了。

可现在法律完善,很多官司在没有确凿证据下,还可以用《人性动机》《社会行为学》……等等方面辩证,对于法官的判断也是影响十分巨大的。

法庭上,郑雅雪和方彦东两人开始了狗咬狗。

虽然郑雅雪准备了脱罪的证据,但她并没有想到唐勋一下子会查出来那么多事情,一些说辞还是不够完善,有漏洞。

而方彦东的律师则就抓着这些漏洞不放,没有反驳证据,可方彦东这边的猜测从动机和行为学都合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因爱生恨对郑雅雪打击起来也是毫不客气。

“不,不是的。法官大人,方彦东之所以不娶我妹妹,不过是担心方子阳的反对,他想要他小儿子手里的股份和陆家遗产,要是惹了方子阳生气,他就拿不到了……”

“而且我还留着当年他说要报复陆菲小姐出轨的录音,我给唐勋洗脑,也只是出于母爱,我希望的儿子过得好。”

“我真的没想谋夺方家和陆家的财产,我在国外已经有个有钱的男朋友了,我根本用不着的,呜呜……”

郑雅雪为了脱罪,那颠倒黑白的本事可不小。

偏偏她说得还有几分道理,而方彦东因为没有防备,根本拿不出实质性的反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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