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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且忠实于她的读者知道她有个断更的前科。其实也不是她断更,是出版商把她写好的结局给删了。
当时她缺钱用,不得不通过贱卖版权,把她辛辛苦苦敲出来的作品卖给出版商。
自己写出来的作品,如同十月怀胎的孩子,割舍不掉,但是那时候她非常需要钱,如果她犹豫不决了,她就没钱,没钱的话,路仁就不能住院治疗,她就无法赔偿那些被路仁打伤的病人。
那时候的路仁才13岁,不好好上学跟着社会小混混插科打诨,吸烟喝酒泡酒吧,有样学样。
后来因为和人闹矛盾了,一挑三,下手之狠,把他们都打进了医院,而他自己也没有落下任何好处——腿骨折了。
紧接着被他打伤的人的亲属找他,要求他赔偿医疗费,不然就把他带到派出所去。
家属找不到胡冰夫妇,最后找到了何嘉。
那是何嘉第一次看到路仁,长得倒是清秀稚嫩,身形高挑又瘦削,脸色是那种病态白。整张脸被打得鼻青脸肿,腿被打骨折了也没有进行任何医疗救治。
他长得虽青涩,眼神却有着与那个年纪不该有的冰凉、绝望甚至不屑。
何嘉见到他的那一刻,内心受到了莫须有的冲击和不安。
13岁,本就是好好上学的年龄,他却被亲人抛弃,无人抚养,心中满满的心疼。
于是,心软的她决定出面帮他处理好这些事情。
这些都是何嘉心甘情愿的,所以往后为他所遭遇了多少苦,她也认了,只想希望他能不负她望地好好成长。
为了还那笔赔偿款和路仁的手术费,何嘉把作品卖给了出版商。
由于作品倾注了她太多的心血和感情,她还是按照自己的要求完结自己的作品,后来因为出版商觉得结局不是他们喜欢的,要求她改结局。
何嘉死活不愿意,最后出版商请了其他作者把结局给改了,还把作品的署名换成了凭空出现的写手。(备注:作品的版权被买断后,作者是享有署名权的,署名权具有人身属性,专属于作者的精神权利,既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
当时何嘉快被气疯了,想方设法找出版商沟通,要求他把作品的署名改过来。出版商没有搭理她。
那时,何嘉幡然醒悟,不忍割舍,想毁约拿回作品,那是她整个寒假没日没夜敲出来的作品啊。可毁约的代价太大了,要赔付大笔的赔偿款,她拿不出那笔钱。
因为路仁要做手术,她没时间为自己遭遇的不公平讨回公道,走投无路的她只能愤愤不平地就此作罢。
此后不久,那部作品火了,先是在大陆香台地区简繁体出版,其后又是拍成电影、又拍成电视剧,出版商和影视公司赚了一满钵满,那位凭空出现的作者心艮也因此一夜成名。
然而,这些与她毫无瓜葛,她只能冷眼旁观着一切的发生,哪怕会痛心。
可她也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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