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页(2 / 2)
郭学益特地强调了一下:“亏欠过的人。”他又开始拆证词了,“当初庐砚秋女士和徐伯临先生因为害怕会被怀疑问责,选择了私下处理尸体,而没有报警,没有让洪苓仪女士沉冤得雪,所以庐砚秋才会说那是她亏欠过的人,才会各外偏宠受害人的女儿。”
再一次,感叹:某律师的嘴,人间的鬼。
的确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人民陪审员们面面相觑。
周唐如继续为死者辩护:“法官大人,我申请传召我方二号证人。”
法官允许。
证人走上证人席,周唐如先说明一下:“我方的二号证人身份有点特殊,她不仅是二号被告徐伯临先生的亲生女儿,也是徐家车祸案件的第三位被告人。”
在此之前,徐檀灵一直坐在被告席上。
比较特殊的时候,周唐如也是她的辩护人,因为公诉方起诉的是徐伯临,他与徐檀灵存在一个关系:一个人获罪,另一个就清白。
周唐如站在证人席的旁边:“请先允许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大家简单说明一下。”
她简单明了地概述:“徐家车祸案不止有一位凶手,车祸的起因是一辆大货车撞到了一辆私家车,私家车坠江,货车方向失控,引发了连环车祸,除了大货车司机、坠江的车主、徐家两位受害人之外,并无其他人身亡。”
“受害人庐砚秋、徐叔澜、以及幸存者徐檀兮当时乘坐的车经过了这条路,并且她们所乘坐的车辆被丁四破坏了刹车,前面的车辆为了躲避大货车也出现了短暂的方向失控,就是为了避开碰撞,两位受害人所乘坐的车辆因为刹车失灵撞上了护栏,痕检部门对车辆进行过痕迹检查,法医也做了尸检,检查报告证明庐砚秋女士和徐叔澜女士两位受害人真正的死因不是因为轿车撞到了护栏,而是车辆二次被撞,导致车尾起火,发生爆炸。”
简述完案件的来龙去脉之后,周唐如抛出问题了:“第二次撞车的人是谁?是那辆失控的大货车吗?还是另有其人?”
很明显,这是一起多人参与的故意谋杀案。
“受害车辆上一共有三个人,庐砚秋女士和其女徐叔澜女士当场死亡,只有徐檀兮小姐幸存下来,并且在她快要失去意识的时候,有一只手向她伸过来,似乎是想确认她是否还有呼吸,而那只手的主人手上戴了一只男士手表,手表的表盘里,刻有JZ两个字母。”
周唐如继续:“四月十二号,警方匿名收到一张手表的定制登记表,登记表上表明了这块手表的定制人是三号被告徐檀灵小姐。”
证据这是呈堂。
周唐如等法官和陪审员看完之后才接着说:“当天,三号被告徐檀灵就在警方做了一份笔录,声称她和她的司机万河东先生路过了现场,并且听到了徐檀兮小姐在呼救,但她选择了见死不救,并且还说她看见是方向失控的大货车撞了上去,才导致了受害人乘坐的车辆发生爆炸,而徐檀兮小姐从车上爬了下来,被告徐檀灵女士把手表给了司机万河东,并且让他下去确认徐檀兮小姐还有没有呼吸。”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