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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边不用抢!
唉,可惜吃不着。
云青把一些虾蟹跟鱼肉分给三只毛绒绒,然后啃了一只螃蟹垫垫肚子,这才将筷子伸向了金枪鱼刺身。
金枪鱼刺身也是从大圆桌那分过来的。
光头拿了双新筷子一扒拉,大圆桌上一小半黄鳍金枪鱼肉就被刨过去了。
豪气到不行。
说起来,这碟刺身还是云青全程操刀的,红嫩嫩的鱼肉被切得厚度适中,能看见面上的漂亮纹理。
云青夹了一筷子鱼片,那嫩红如水晶的刺身在沾上酱料后,镀上了一层让人食指大动的沉色。
嗷呜,卷发青年一口吃掉。
云青是吃过寿司的,也吃过料理……好吧,哪怕只是普通的三文鱼,好歹也叫吃过。
一直听别人吹嘘黄鳍金枪鱼比三文鱼好吃无数倍,现在吃到了,云青觉得——不负虚名!
确实相当好吃,鲜美至极,肉质也棒呆,海水滋养出来的甜,配上酱料后简直双倍升华。
好吃到没朋友!
而且还是那种不需要经过多少加工,哪怕你厨艺真的一般般,也能体验到的好吃!
“这个好吃。”云青给几只毛绒绒夹金枪鱼。
“嗷嗷呜~”馒头一头栽进碗里。
小嘴巴一舔,小奶牙一咬,就将那块金枪鱼刺身吃下去了。
巴兹巴兹的咬了两下,馒头歪了歪脑袋。
云青:“嗯??”
这是什么反应,应该是觉得好吃的吧。
于是云青又给几只毛绒绒夹刺身,但很快他发现——金枪鱼刺身在毛团子里好像不太受欢迎。
比起刺身,他们更喜欢吃云青亲自动手做的红烧带鱼。
带鱼烧得非常入味,骨头也是脆的,甚至能从主骨里吸吮出香味儿。
最后,馒头以绝对的主场优势,霸道地包揽了那碟红烧带鱼的三分之二。
云青:“……”想了想,云青想到一个理由。
噢,可能是没有芥末吧,刺身缺少芥末,总会差那么一丁点。
说实话,这一顿饭云青吃得相当满足。
不用急着跟别人抢,桌上食物也是够的,更别说还有金枪鱼刺身,屏蔽掉旁边如狼似虎的、跟打架似的海贼,简直是完美。
云青满足,跟着他一起吃的三只毛团子也挺满足。
而坐在隔壁桌的海贼,有几个觉得自己只吃了八分饱的,正眼巴巴的看着云青。
他们原本觉得青年就只有一个人,哪怕再加三只毛绒绒应该也吃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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