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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药碗上的三字,黑衣人袖口的三字,其实便是沈言的言字中间所取。语,不过也是此意罢了。朝槿想来早已发觉,或是知晓,却因爱不肯说出口。未料却被他所杀,那景砚的身份便可猜测一二。

我们从一开始,便落入了敌人的圈套中,却全然不知。可笑的是我,一直视为朋友的未央,看似姐姐的蕙纕,原来都是因了这个而同我交往。一直藏着这无法说出口的情感,如今我才明白,是藏不住的。看着眼前这张脸,自己的心意昭然若揭。

他看着我,却没有讶异,只笑道:“绾绾酿的桃花酒当真是极好喝的。”我看着他的神情,不似不知道我恢复记忆。我问道:“你知道了?”他看着我的眼,道:“眼睛,是最不能骗人的。”

他拿起酒杯,准备再喝,我将酒杯摔在地上,怒道:“你既然知道,为何还要来!为何还要喝下它!”他未再笑,只道:“你一定早已察觉,不过是信我罢了。是我,对不住你。”

说完他伸出手,道:“可以过来吗?”如他所言,我是真的信他。以往的确有过疑惑和猜测,可过生辰那一次,虽平淡,但我也明白,我早已信了他。

我坐在他旁边,也并未拉着他的手,他似如释重负一般,笑道:“现在,你便杀了我吧,这样活着,我早厌倦了。到如今,死在你手里,也值了。”说完,他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他的唇色黯淡得像是洒了一层灰,我泣眼望着他,不知所言。

他薄薄地突出两个字,绾绾。手上的力气也慢慢松去。

如今,我已是个累赘,水晶不在了,也感受不到它的气息,我也不能再回到原来的那个队伍去。朝槿已死,景砚离去,曾经的一切支离破碎。

因了我终有任务,如今我要离开,因了朝槿,我废了他的武功。却因了我的心意,我终是没有勇气来了结,没有办法杀死他。

我将写好给秦伊的信拿到她的院子中,信中说了我恢复记忆的事,我的名字,和我要离开的决心。给沈言盖上了一层毯子,戴上斗笠,骑上买好的马,准备启程。

我打算前往京城,想在那里定居,离祈都远一些,也未尝不可,早早听说了古代京城的繁华,必是要去看一看的。

晚上在马旁边小憩了一会儿,又继续走。到了第二日晌午,眼前便是一片繁华的京城了。比起祈都,京城不过大了许多,来往的人络绎不绝,坊市与祈都相比,不过是少了些达官贵人和一个头衔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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