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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知景并未分析过多,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对方

不是汉人,她的眼睛还落到了对方手里的匕首上,见那匕首极为锋利,想来对方也不是普通人。

“对不起,我走错路了,我现在马上就走。”薛知景赶紧爬起来,只是她在马背上颠簸了一夜,之前又耗费力气过多,此时肌肉极度酸痛,还没爬起来便又摔了回去。

“走错路了?”萧烈歌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一个人,她上下地打量着薛知景,又用鼻子嗅了嗅。

十四岁的薛知景因为一年多的体育锻炼,长了不少的身高,显得她的身形极为修长,她刚处于发育的初始阶段,从身形上看不太出性别。又因为这一趟出门为了方便,她穿的是一身深色的男装,头发也是紧紧地束在脑后。

所以萧烈歌第一时间,当她是一个声音比较柔的男孩。

“身上血腥味儿这么重?你是奸细吧。”

薛知景的脸色顿时就紧绷了,她大概猜测自己可能进到了一个不太适合的地方,奸细?

她赶紧解释道,“我只是在林子里面遇到了野兽,身上的是那野兽的血,我好不容易从林子里逃了出来,还特地在水边将血腥洗了免得对方循着味道找到我。后来才见着了你的帐篷,我也是无意中进来的,可能是太累了,就睡着了。我真的不是奸细,我现在就走。”

萧烈歌似乎在分辨她说的是真是假,不过很快,她便一把捏住了薛知景的下巴。

因为长年骑马射箭,萧烈歌年纪虽不大,但手指的骨节分明又根根有力,捏在薛知景白皙细腻的下巴上,那个力度让薛知景有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下巴可能要碎了。

“你以为我会信你的话?”

不过指腹传来的细腻触感到让萧烈歌不确定起来,奸细能有这般细腻的肌肤?

薛知景被迫仰着脖子,下巴被捏住导致她有些口齿不清,“我说的是真的,我都不知道这里是哪里,如何做奸细?”

“呵!”萧烈歌坏笑着,像是在笑话对方的这个解释,手上的力道却也放松了许多,一时间竟还学会了怜香惜玉起来,“你说的这些话,我可证明不了真实性,你还是奸细~”

萧烈歌的话着实有些古怪,像是在逗弄落入猎人陷阱里面的羊羔一般,语气里带着更多的是好整以暇的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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