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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更加会出现“朋友圈”、“照片墙”之类,拥有“回忆”会变得越来越容易——但是亲手画的,肯定纪念价值要高些,而且能给绘画者本人带来的满足感才是最重要的。

贝思一个劲儿地摇头。她说:“艾美最信服你,乔,你这封信会给艾美莫大的鼓舞!”

罗兰在内心说:是的,艾美会因此画下去,即便明知不会成名成家,也要画下去。因为这会是她人生重要的组成部分,意义远高于她戴着的那些薄纱手套,和衣服上缝的蕾丝花边。

“乔,我真是太佩服你了。”贝思搂住了罗兰的脖子,抱了抱她,然后两人一起继续看信。

罗兰“咦”了一声,忽然从余下的信件里捡出一封,看了看,说:“是编辑部的来信。我还没有给他们投新的稿件呀?”

这里的大多数读者来信都是她以“罗兰”的笔名发表作品的那家刊物编辑部转过来的。也有一部分是她回信之后对方拿到了她的地址,再次回复感谢的。

但是她现在手中这一封,却是以编辑部的名义直接给她的来信。

罗兰赶紧拆开,果然是她的编辑写来的。编辑在信中遗憾地告诉她:由于经营不善,刊物不够赚钱,老板一时不悦,

决定停刊。他们与罗兰的合作不得不被迫中止。

罗兰叹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有了点小小的名气,合作方竟然倒闭了。

她的运气好像有点儿背。

但好在,这位与罗兰相熟的编辑向罗兰推荐了一家新的刊物。

可巧的是,这本刊物刚好是以前给过罗兰退稿信的一家编辑部向罗兰推荐过的,说是他们家的内容百花齐放,各个领域都有读者,罗兰的投稿比较对他家的路子。

当时罗兰因为同一篇稿件另一家过稿了,就没有再投这家。

罗兰深吸一口气,表示她又要进行新的尝试了。

贝思也安慰姐姐,表示她会做一个意见最中肯的读者,而不是以前那个最会拍马屁的小可爱了。

罗兰:那敢情好!动笔!

在过去一段时间的写作与交流中,罗兰已经大概摸清楚了她的读者群是什么样的,他们喜欢看什么样的文字。

首先,他们读到的必须是一个故事。如果写说明文估计稿子很快就会被扔回来。

这个故事必须吸引人。按照罗兰的经验,如果故事的一开头,就把主人公置于一个“不可能拯救”的环境下,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种开篇最能吸引人们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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