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99页(1 / 2)

加入书签

这么单薄的身体能受得住鞭笞四十吗?

西蜀律法规定:越诉即犯罪,笞四十;官员受理越诉,同样犯罪,与越诉者同罪。

柳华眼神坚毅,没有半丝惧怕犹豫,既然选择了申冤,这就该是她应付的代价。

而在紫宸殿,皇帝道,“众卿可还有什么说的?”

底下没有人应声,皇帝看了刘公公一眼。

刘公公高声喊道,“退朝。”

“吾皇万岁……”众臣的声音被打断了。

底下传来人声,由远及近,声音尖细,是个小太监的声音。小太监跌跌撞撞的跑进来,颤声道,“报,陛下,有人,有人敲登闻鼓……”

沈清和正了正神色,来了。

秦筠也是神色一凛,眸色淡漠。

皇帝及群臣皆是一愣。

众臣随即停了下来,西蜀有规定,每闻登闻鼓,不论是做什么,官员都要第一时间整理衣衫为百姓申冤。

刘公公递上来一封由宫门守卫转递上来的奏折,皇帝接过后看了一眼,神色不明,但眸中隐约有些怒意及一闪而逝的杀意。

“带上来。”皇帝沉声道。

户部尚书徐哲易眼皮一跳,忽然有了些不好的预感。

带柳华来的是监察御史。

西蜀设有察院,是监察御史办公的机构,与台院、殿院三足鼎立,同为御史台。察院成员称为监察御史,时人亦称侍御。

柳华来时面色苍白,那幅出尘的样貌上染了血,脸颊有一道血痕。额前的碎发隐隐遮住了血迹。

一幅摇摇欲坠的模样,那一身黑色衣裙湿漉漉的,隐隐带着些血腥味。

沈清和偏过头去,有些不忍。

难为柳华撑到现在了,正常人受了鞭笞四十想必爬都爬不起来,柳华竟强撑着到了紫宸殿。

但这是她必须承受的,越诉即有罪,律法不会偏袒任何人。

柳华跪到了地上,艰难的弯下腰,全身似火烧一般疼痛,疼的她似乎有些喘不过气来。不一会儿,全身的冷汗直冒,柳华跪着的身体微微颤抖。

“民女柳华,参见陛下。”

柳华磕了一个头,她要父亲堂堂正正的,要全天下知晓父亲不是贪官,不是监守自盗。

皇帝手指轻击龙椅,神色晦暗不明,“抬起头来。”

柳华抬起了头。

皇帝一怔,是个国色天香的好相貌,不过看至柳华左脸上的那道血痕,移开了视线,可惜了。

也不知是在可惜什么。

“是你击的登闻鼓?你有何冤屈?”皇帝沉声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