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3页(1 / 2)

加入书签

或许是看到这时候还有车子光明正大行驶在医院,窗口戴着口罩的人挥舞棍子更用力。

“不是。”聂风凌从希望到失望只用了三秒。

“……不是吗?”亓墨干巴巴道,顿了顿,又忍不住小声问:“这离得挺远,您确定没看错吗?”他其实更想说,以他2.0的视力都只勉强看清对方轮廓,您好歹等近一点看清人五官再确认行吗?

聂风凌心说我连他额头上几颗痘打了几个耳洞都看清了,那双小绿豆眼他一看就知道不是他家一宝。

不想解释。

“要去救人吗?”向天则骨子里还刻着军人的使命,若没见到就罢了,见到了却装作没看到,他做不到。

至少,目前他没法视若无睹。

聂风凌刚想回答,人在准备撤回座位时视线不经意往远处掠了一眼,只一眼,让他心跳一窒:“停!”

向天则本能踩下刹车。

聂风凌几乎是跌下车,亓墨想扶被他一手挥开,未及站稳,他三两下爬上车顶,目光凝望向他们过来的一个路口,方正的路墩上坐着一个背对他的人,后背挺直,头颈正直。

仅一个背影,就给人一种乖得不得了的感觉。

他的一宝,他终于找到了!

第13章 我漂亮可爱的男朋友呢?

“二少,那是丧尸!”

亓墨觉得聂风凌是疯了,不是聂风凌疯了就是他疯了,否则正常人怎么可能将一只丧尸认成自己男朋友?

等等,丧尸也是由人变,男朋友变成丧尸,似乎也没毛病。

不对!

还是有毛病,正常丧尸不都不知疲倦四处晃荡吗,为什么那只丧尸会安安静静坐在路墩上?更不对劲的是聂风凌还要过去把丧尸带走。

至于为什么没怀疑“路墩”是丧尸而不是人,没见追着他们的几十只丧尸锲而不舍,从“路墩”身边跑过皆无动于衷吗?

“而且二少您忘了,我们放了喇叭,如果您男朋友听到广播,他应该会去宿舍或像楼里求救的人一样给予信号。”向天则声音沉稳,有理有据。

但聂风凌只是摇头:“不,那就是一宝,绝对!”

亓墨心梗,头疼道:“您也没见着正脸,怎么就能断定呢?”

对此聂风凌的回应是握枪在手,准备以实际行动告诉二人,他绝对绝对绝对没有认错男朋友。

理智?

理智在爱情面前一文不值。

向天则和亓墨交换了一个眼神,多年作战培养出的默契让他们在聂风凌跨出脚步时一左一右按住他肩膀,向天则道:“我们去把‘他’带过来,麻烦二少在这里为我们作掩护。”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