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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给男人面子,任谁都喜欢。
做事儿大气,又懂得利用女性的特质,平心而论,她真的很出色。
迎璟看着她游刃有余的聊天、开玩笑、大大方方地敬酒,整个人熠熠生光。
迎璟的视线随着她动,复又低下头,沉默、寡言、闷不吭声。
他没怎么主动夹菜,食欲极差,水杯倒是空了一次又一次。初宁察觉了他的不对劲,但顾着场合也不能说什么,只在每道新菜上桌时,都把第一筷子夹到他碟子里。
这是无言的亲昵,和沉默的靠近。
迎璟默默地吃,左耳是他们娴熟的交际话术,右耳是自己内心空虚的回音。
他捏紧了筷子,好难受,觉得自己像个机器人。
终于熬到饭局结束,本以为能够解脱了!
但这位沈老板兴致大开,又惦念起北京的夜生活:“哎呀,还是北京好啊,不夜城,感觉自个儿都年轻了十岁。”
这句似是而非的点题话,初宁再不懂他的意思就白混了。
“行啊,沈总,您要不嫌弃,去唱两曲儿?让我们这帮小辈也饱饱耳福。”
这话舒坦呐,把财神爷哄得眼睛一弯,“那成!”还特来劲地指着初宁:“第一首跟你唱啊,可不许逃。”
初宁爽利:“承蒙您看得起,我奉陪。”
这边客套话说话,初宁悄然退到迎璟身边,靠近了,小声说:“我把人安顿好,咱们就走。再等我一下下,行吗?”
迎璟微微别过头,眉头蹙着,反正不说话。
初宁心有愧疚,这事儿再怎么突然,也是她这边的原因,换位思考,她的亏欠心理更重了。
“就一会,不用太久的,你在场,到时候我也好找理由走。”趁那边在等电梯,叽叽喳喳聊得正嗨,初宁飞快地勾了勾迎璟的小手指,撒娇的语气:“晚上你去我家,我们单独待着。”
迎璟的脸色,这才稍稍宽解,郁郁闷闷地一声:”嗯。“
不过大家把事情想得太简单,真到了场合,那就是身不由己了。
这位沈老板是个歌唱爱好者,年龄不大,但蛮怀旧,酷爱八|九十年代的港台粤语歌。估计是饭局上酒喝尽兴了,一支麦克风握在手里,那叫一个威风凛凛,还能大战五百回合的架势。
初宁唱歌也好听,带劲儿,以前专门找了个声乐老师学了几招,要飙高音也是像模像样。半小时前,和沈老板合唱了一首《千千阙歌》开场,本以为能开溜,但沈老板听得那叫一个感动涕零,还不放人了!
初宁说尽委婉的理由,也是硬着头皮说要走,换做平时,这样的客户是万万不可能让人落单。但今天……她抓心挠肺。
“不许走不许走,天大的事儿也挪后。”沈老板喝得晕晕乎乎,舌投都捋不直了,“宁总,今天咱俩是朋友,你陪朋友叙叙旧,明天,明天咱们就坐在一块谈生意,当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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