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页(1 / 2)
或许也是因为拒绝了一次,不好意思拒绝第二次吧。
而时祈的眼眸微垂,目光再一次落在了林韶手腕的伤口上。
闭上眼,便又是一副副曾经的画面浮现。
她曾挡在了他的身前,胳膊被地痞流氓们的酒瓶直接砸上,碎片划过,当时是满胳膊的鲜血,后来也留下了疤。
而这些疤痕的存在,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让他所痛恨自己曾经的无能。
当时的林韶开玩笑说,如果她有着用不完的力气就好了,这样在任何人欺负他的时候,就可以更好的保护他了。
时祈也是这么想的,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变得足够强大。
时祈的公寓离这里确实很近,开车才不过十分钟的距离。
很普通的三室一厅,但是胜在装修风格很文艺,看着便让人觉得舒服。
林韶坐在了沙发上,而时祈从房间里拿出了医药箱坐在了她旁边,动作轻柔的给她擦拭并且给严重处的伤口都进行了包扎。
林韶闲着无事,便忍不住看起了时祈。
不得不说,这是一张极其漂亮的脸庞。
从林韶第一次看见时祈的那一刻起,哪怕是男厕所门口那么尴尬的场景,她对时祈的第一眼印象也就记住了他好看。
而此刻,时祈满脸关心担忧替她包扎伤口,这个画面简直就像偶像剧里的温柔男二号似的。
哦,不能这么说,毕竟时祈比那些演男二号的演员长得好看。
或许是因为颜控的本能,林韶的神情不自觉的舒缓了,直到——
时祈给她包扎完了手上的伤口。
看着自己手上那一圈圈裹得跟粽子似的纱布,林韶的唇角微微抽搐。
谁能来告诉她,时祈的包扎水平为什么这么惊天地泣鬼神啊。
林韶的表情管理实在做的太失败了,时祈察觉出了她的不满意,便主动说:“是不是我包扎的不好看?要不然重新来吧。”
“不用了。”林韶毫不犹豫的收回了自己的手,她可是眼睁睁的看着时祈给她这可怜的胳膊包扎了三次,一次比一次用的纱布多,一次比一次裹的厚。
再让他继续发挥下去,她这胳膊今天估计就要被裹的没法抬起来了。
林韶立刻岔开话题,“都包扎完了,那我们赶紧去吃饭吧,我想吃肉。”
因为《春如梦》后期的拍摄,为了更符合姜语柔这个角色后期的发展转变需要,所以林韶硬生生减了五斤,她已经好久没有大口吃肉了。
时祈点头答应,然后便定位了一家附近最贵的西餐厅。
林韶很满意,听说这家牛排肉质十分鲜美,她早就想找个机会去试试看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