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132页(2 / 2)

加入书签

小会议室里,女检察官笑着跟顾念之寒暄几句,就非常歉意地说:顾律师,我们仔细审查过您提交的材料,我们一致认为,您要起诉罗嘉兰对宋锦宁女士故意杀人罪,证据略显不足。

顾念之知道这件事不是这么容易的,之前她也是尽人事,听天命的态度。

不过她想听听这位女检察官怎么说。

所以还是露出非常失望的样子,抿了抿唇,脸色阴郁的说:怎么会这样呢?真的不能告她吗?

当然可以告,如果你是要起诉罗嘉兰对宋锦宁故意伤害、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都是可以的。这些都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不需要通过我们检察院。

女检察官态度非常和蔼,而且我看了你准备的材料,非常详实完善,自诉胜诉的可能性非常大。但是如果要起诉故意杀人,立案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顾念之握着拳头,满脸悲愤地说:我就是看不惯!罗嘉兰七八年如一日,对一个精神受到严重创伤的患者进行精神虐待,不是想她死是什么?!

这是你的推论,但是从你提交的证据来看,我们作为第三方,看不出她有这么做的必要。起诉故意杀人罪,需要有非常直接主观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有非杀宋锦宁不可的理由。

但是从你的材料来看,罗嘉兰并没有非杀宋锦宁不可的理由。就算她想为自己母亲出口气,那么精神虐待她七八年,也足够了。

女检察官的态度表明,要证明罗嘉兰有非杀宋锦宁不可的理由,顾念之的证据还不足以服众。

故意杀人罪,差不多是刑法里面最重的罪名之一,因此不管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对这种罪名的起诉和审判,都是小心又小心。

顾念之跟女检察官谈了半天,最后还是收回自己的起诉书,打算回去再想一想有没有别的思路。

她从检察院里出来,门前的车水马龙,行人如织,头上艳阳高照,初夏如期而至。

拐了个弯去停车场,顾念之上了车,漫无目的地开着车在城市里穿行。

不知不觉间,她发现自己来到宋锦宁所在的高能物理所。

既然来了,就去看看宋女士吧。

自从俄国回来,宋女士就投入到又一轮疯狂的实验当中,跟外界完全没有联系。

顾念之在高能物理所门口的岗亭里登记了自己的来意,出示了证件,才被允许进入高能物理所的大门。

她愕然发现,这里的安保系统,比以前提高了不少。

除了门口的岗哨换成了正规军,周围应该还有不少暗哨。

围墙上的摄像头装得密密麻麻,简直可以全方位无死角地监控任何角度。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