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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念之笑了起来,没有跟何之初争执,喝完牛奶,言归正传。

何教授,看您都恢复了,我就放心了。顾念之说完拿出自己昨天晚上写的起诉书的草稿,您这么忙,我本来不应该打扰您。但是这件事,我希望能跟您讨论一下,拓宽我的思路。

何之初就知道顾念之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他毫不意外地接过顾念之递过来的文件夹,打开看了起来。

一目十行地看完,何之初沉吟道:你要做宋锦宁的代理律师,告罗嘉兰故意杀人未遂?

顾念之重重点头,严肃地说:对,我一定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

可是看你的陈述,是不是告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更容易?何之初冷静地说,他是从纯粹的法律角度看待顾念之这份起诉书。

顾念之有些激动:对,我就是要告她故意杀人未遂!光是告虐待怎么够呢?

必须是故意杀人未遂!

为什么?何之初抬眸,淡定地看向顾念之,先说服我。

我国刑法上并没有谋杀罪,只有故意杀人罪,又分既遂和未遂两种情况。

宋女士并没死亡,所以只能是故意杀人未遂。

我认为这对于罗嘉兰的行为来说,才是最大限度的法律惩罚。比家庭暴力、精神虐待,不知道要严重多少倍。

顾念之义愤填膺,小脸绷得紧紧的。

何之初笑了一下,轻描淡写地说: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你没有一个字证明你为什么要告罗嘉兰故意杀人未遂,一直在说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惩罚罗嘉兰。这会让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认为你是为了泄私愤,有意往故意杀人未遂上面靠。

如果你连我都不能说服,你凭什么说服检察机关对罗嘉兰提起公诉?

如果是精神虐待,或者家庭暴力,你就不需要通过警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可以自己到法院提起自诉,告罗嘉兰。

可是如果你要告的是故意杀人未遂,你就必须说服警察机关立案,同时得到足够的证据,让他们认可确实是故意杀人未遂,这样才能对罗嘉兰向法院提起公诉。

因为按照华夏法律,故意杀人未遂这种案子,只能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不能由自己到法院去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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