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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启蒙未久,稚龄少知,想穆宗帝当年,如这般年纪,太后可从不允以稚拙之语,议论政事。
林昔立即给予反驳:太子尚未言论,韦相何以断定蒙昧无知?穆宗帝莫说幼学之龄,便是大婚已足亲政,太后尚且不甘交权,此乃后宫擅国之谬,韦相竟还用为标榜?!
你,你竟敢韦元平又要怒斥林昔毁谤。
韦相国,大周律法从不以言论定罪,如韦相国从前,屡常顶撞穆宗,目无君上,又怎限言论?若真论罪,韦相国此时怕且不在朝堂之上了,太后执政时,便多有言官举劾,主张太后理当交权,由穆宗亲政,否则便是擅国图逆,连太后都恐于此忠直之谏,不敢再罔顾礼法,韦相国以此责林中丞毁谤,似乎自己方有毁谤之嫌。十一娘冷冷说道。
韦太后乃老奸擅国,这本是天下共识,难道仅仅因为她乃太后,就能无法无天为所欲为,纵然势败,也不容舆论谴责半句?
况乎十一娘之所以用郑宕开刀,目的便是对所谓父母尊长之权加以限制,否则韦太后作为天子嫡母,莫说治罪,批评两句都算不孝,到她真动手肃清朝堂时,难保太后不会再上演脱簪跣足,跪席待罪的闹剧。
也是时候让朝堂与臣民达成共识,孝道决不能成为某些人手里的杀手锏,更不是免死牌!
迟儿也不怯场,扬声道:韦相既认定孤蒙昧无知,那么待孤言论之后,先请韦相指正。
第1347章 改法制
孤先请教谢、韦二相,何为过失杀?
韦元平满不在乎回应:禀太子,老臣未任刑判之职,故不通律条。
一国宰相竟然是个法盲,且还如此理直气壮岂不滑稽?但在大周而言,这还真不算韦元平荒唐历来刑判司法官吏,便为世望所不耻,认为这都是寒门抑或小吏晋升之途,自汉武帝以来,都讲究用儒礼治国,真正的士人只需通读礼典经史,谁每日没事干,抱着律条专研?被任命为司法官员那是没有办法,韦元平从来以未任司法这等酷吏为荣。
太子也不在意韦元平这等目中无人的态度,笑问谢饶平:谢相国也未曾担任法曹刑官,怕是对周律并不谙通,早前才用那等多存谬误之辞,为公卿从前举荐官员辩护吧?
这话说得,就算谢饶平谙通律法,也不能承认了,否则岂不自认徇私,强辞夺辩?
我国律疏斗讼一篇规定,因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致他人于死者,为过失杀。如曾有一例,二者泛舟嬉戏,一人失手将另一人推跌落水,救而不及,致人死亡,法曹判其为过失杀,后被纠正,此乃戏杀而非过失,区别在于虽无杀人之意,然将人推跌落水这等作法,应当预见会致人死亡,故不能以过失杀定论,足见过失杀当具两个前提,一为无杀伤之意,二为并未行为危及他人生命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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