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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就是这个结巴秦王的王妃。

十七岁以后,我不再叫高妍华,有了新的名字,叫如意娘。

我的家族覆灭,姑母被赐死,族人或被斩杀,或流放,或被卖。

而我,为奸人构陷,被充作军.妓,任人凌.辱。

万幸,我被夫君梅濂所救,他给了我一条命,我给了他一个家,还有,帮他筹谋锦绣前程。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知道。

原来的太子因巫蛊之罪,被陛下废了,年纪轻轻就薨逝。

后面的那个太子,他叫李昭,也就是当年同我定过亲的秦王。

这就是命吧。

我不会是皇后,只能是臣妻。

第2章 少年愁 十六岁

少年不知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

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注:辛弃疾《丑奴儿》)

十六岁的我,已经出落得非常不错,珠圆玉润,明眸皓齿,尤其一把头发,真真如麝煤般油黑,美貌甚至连太后娘娘都夸赞过。

在闺阁做姑娘的那段日子,是我这辈子最美好的记忆。

我高家世代簪缨,并没有寻常勋爵官户那般重嫡轻庶的小家子气,我和几个庶出的姐妹十分要好,素日在家中或一起读书联诗、或调脂弄香,有时候顽皮些,偷偷饮酒欢闹也是有的。

所以后来我教养盈袖,不止教她看账管家这些妇人必会的东西,更教她识字读书、插花品香这些高门闺秀要懂的本事,一则打发时间,再则在梅家,我和她是最亲近的。

我俩都是外人,也都是家人。

十六岁的我,真是活的没心没肺。

每日家最上心的,竟是今儿梳头,掉了几根头发,昨儿填的那首词,韵不对;姑母新赏下来的那只臂钏,美则美矣,就是不好搭衣裳,得穿那身压金线的织锦衫子才好看。

也是啊,天有不测风云,龙颜哪一日大怒谁能知晓,谁又能囫囵个儿躲过。

十六岁的我,知道就要嫁给李昭,做他的王妃。

其实我不太喜欢他。

还记得那是个炎炎暑天,我和素卿刚从公主的寝宫出来,走在幽深的长街。

素卿姓张,是礼部尚书家的嫡女,比我大一岁,都是公主的伴读。

和我的明艳逼人不同,素卿并不美,但胜在温婉小巧,说话绵软,如同秦淮河边的江南小调,听着听着,骨头酥了,身子也醉了。

我和素卿打小要好,听说我要远嫁去秦王的封地,她哭了好几日呢。

“公主方才赏的那道鸳鸯酥好吃。”

我用帕子擦了下唇角,偷偷咽了口唾沫。瞧见迎面走过来几个宫女太监,我不禁挺直了腰杆,收起笑,端起了架子,又是一副国公小姐的派头。

等那些宫人走远后,我挨在素卿身边,笑道:“等家去后,我让小厨房试着做,晚些时候给你家送去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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