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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镑直接开了自己卧室门,跳上床叫醒自己。

【早安,知知

昨天出去溜英镑的时候,不小心崴到脚,今天就不过去了。】

信的末尾依然是——

知知今天可以喜欢我一点吗?

沈知夏捏着信看了半天,一出门果然餐桌上没有江旭的身影。

主人虽然不在,不过英镑却已经习惯了每天吃完饭就出去溜达的日子,一到点就想着往门口冲。

沈知夏好声好气解释了半天,英镑好像听懂了,又好像没听懂。

耷着一张脸可怜巴巴望着沈知夏,平时喜欢玩的小球也失去了兴趣。

只生无可恋趴在地板上。

到最后刘妈也不忍心看下去,招呼着沈知夏出门。

“小沈呐,要不你带它出去,就在门口溜一圈就行,也不用走多远。”

出门这事不知何时对沈知夏已经成为了难事。

上次出门,还是半月之前去的江旭家里。

一共走了256步。

除了第一天过来,沈知夏到现在都没在小区转悠过。

江旭脚受伤,刘妈又忙着厨房的活计,只剩下沈知夏一个闲人。

要是人过来劝自己出门,沈知夏说不定还会起逆反心理。

然而对象是一只不会说话的小狗狗,除了睁一双浓眉大眼看自己,其他什么都不会。

沈知夏一下子就心软了。

“就只在附近溜一圈,溜一圈就回来哦,,最多只能走一百米。”

庆幸是冬日,所以沈知夏穿着羽绒服戴着口罩帽子出门,也不显得突兀。

生病久了,沈知夏连见外人都不愿意,一天到晚只将自己困在屋里。

出门之前,沈知夏还做了好久的心里准备,想着只要见到外人就掉头回家。

事实证明沈知夏是想多了。

大冬天的早上,大家都抱着暖烘烘的被窝睡得香甜,没人愿意在路上吹冷风。

除了英镑这一只笨狗。

说是只在附近跑一圈,结果英镑整整在小区跑了三回,才恋恋不舍、一步三回头跟着沈知夏回家。

江旭的脚伤了一周,沈知夏就溜了一周的狗。

范围也从以她家里为圆心一百米的圈圈,到后来的三百米,再到最后一整个小区都被英镑的痕迹覆盖。

江旭脚好后,沈知夏本来还想着狗归原主。

结果英镑不知道哪来的习惯,只要沈知夏不出门,它也跟着趴在门边不肯动。

江旭无奈,只能过来劝沈知夏:“出去走一圈吧,反正现在也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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