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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眼都是一派节日氛围,空气中似乎都弥漫着欢乐的味道。

相思显得很高兴,偶尔看看这边,又看看那里,发现居然还有人在商业街上卖花,几个彩色的塑料桶里装满了馥郁芬芳的红色玫瑰,娇艳欲滴。她有些好笑,原来真的所有节日都是情人节的旁出。

见她望着玫瑰发笑,他走过来,居然问她:“送你束花吧,好不好?”说完真的蹲下来,要作势挑花。

她一愣,忙说不用不用,将他从地上拽起来,不由分说的拉着他往前走,他被她拉的亦步亦趋,笑着说:“你跑这么快干嘛?”

她停下来松开他的胳膊,说:“亏你还在国外喝了那么多年的洋墨水,怎么没有常识呢?玫瑰花是要送给女朋友或者爱人的,你不知道啊?”

他站在她面前,颀长的身躯显得清瘦高大,她只能仰起头来才可以与他对视。

他笑容淡淡的,口吻却无端多了几分温柔,相识以来,他对她多时候像是小孩子一般,从不曾用这种语气与她说过话,她果然愣在了那里。

他说:“我当然知道。”

在他面前她素爱脸红,只一句果然只当做没听到,撇开头继续往前走。

商业街上人流量太大,她穿着黑色的羽绒服挤在人群中,他才发现她竟是这样消瘦,他几步追上她,将她往自己身边拉近了一些,然后直径拉起她的手包裹在掌心。

她小手小小的,就如同一小块冰凉的璞玉,满手的肤若凝脂,真的好似人们常说的柔若无骨,手背上的皮肤似是牛奶般的缎子,细腻的几乎要从他指缝中溢出来。

这样柔弱的小手,却能拨弹出那样精妙动人的音律,真是难以置信。

刚才那句话她可以装作没听到,可是现下她的手就被他握在掌心,她总不能装作那手不是自己的,所以被他握着也感觉不到吧。

她低下头去看着两人缠握在一起的那只手,他掌心干燥温暖,并不纯粹的拉手,而是以一种不容怀疑的保护的姿态,几乎将她的手完全包裹起来。他神色自若,好像这个举止根本就是一件理所应当发生的事情,仍旧泰然的拉着她往前走。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她没有记住他的姓名,没有记住他的声音,但偏偏记住他的一双手。

还记得琉璃般晶莹的酒杯被他拿在手里,格外好看。她只一眼,便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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