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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养伤的这段日子,免不了麻烦村民。

她和谢奚奴就是净身出逃,什么也没有,到万塘后的衣食住行,却没有任何一个人收过费用。

即便这里的人多么热情善良,秀秀仍旧过意不去。

秀秀也因此与村长谈过几次,最后老村长拿她没办法,便捋着胡子,问出灵魂一击:秀妹子,你会什么呢?

你会什么呢

秀秀竟无语凝噎,她在这里就是个废柴,什么也不会啊。

最后思考了两天,她才战战兢兢地表达:韦阿公,我会写字,我字写得还挺好看的。

她没说谎,虽然没有系统性地学习过书法,但她还是跟着老君学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

村长听她这么说,眼睛一亮:竟还是个文化人,那要不,你就给学堂抄书,集市有活的话,孙先生也会告诉你,虽然赚不了多少钱,但是温饱是无忧的。

这么好的差事,秀秀没有犹豫,立刻接了下来。于是,他们在这里常住的事情也就这么定了。

这夜,天气有些转热,屋外的韦塘边已经捂出了些许蚊子,秀秀被盯咬得难受,便把纱窗给关上,点了支驱虫香,伏在桌案上抄书。

这是个机械又容易乏累的活,没一会儿,秀秀眼皮就重得犯困,用冷水拍脸也无济于事。

犯困中,她看向坐在一边的谢奚奴,忽然想到大反派今年九岁了,却连半天学都没上过,可能至今还是大字不识。

这太影响反派的逼格了。

试想一下,在与正道交锋过程中,主角写下一堆和战书,但反派因为看不懂给撕了,从而导致本可以避免的惨剧发生,这也太悲剧了。

思及此,秀秀放下笔,问道:阿奴,要不要学千字文呀?

第26章 你在这里有了喜欢的人?

天地玄黄,

宇宙洪荒。

日月盈昃,

辰宿列张。

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注】

秀秀今日抄的便是书院的蒙学读本千字文。

她在宣纸上一笔一划地勾勒着,想尽量写得端正,供谢奚奴做范本。

屋内静谧,只有灯火的噼啪声,以及狼毫划过宣纸的声音。

谢奚奴接过笔,蘸了点墨,笔尖停留在纸上,晕开一个墨点。

他确实很久没有写字了。

上一辈子,他原本想拜入长留山,却因为识字不多,而错失了名额,后来他便自学苦练,但终归没有正规的学习过,虽笔力遒劲,但毕竟不符合任何一种流派,反而自成章法,总被人认为笔锋凌厉狂躁,字如其人,过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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