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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晨阳笑嘻嘻,直接将连帽衫的帽子扣在脑袋上,大大咧咧的:“这不就完了吗?走走走,我们先去找我舅舅他们吧。要是我们吃好吃的不喊你妈的话,你妈回家肯定跟你闹脾气。”
旁边的人都笑了,还真是这么回事。
宋楠楠一本正经:“这充分说明我妈心态年轻,所以才能跟年轻人打成一片。”
她先将行李箱拖回家,然后骑上自行车跟小伙伴们一块儿去乐器行。
因为向天住校没车,林安跟许晨阳还石头剪刀布,输的人负责驮天哥。
向天积极表示:“谁赢了我骑车带他就是了。”
两人异口同声:“你老实坐着吧。”
这年头的大小伙子谁愿意被别人驮呀?也就是向天,脑袋瓜子里头只有数学,完全没这个概念。
4个人三辆车,嘻嘻哈哈,一路骑到了乐器行。
还没到店门口,他们就听到里头传来热闹纷呈的声音。
向天惊讶不已:“这谁开演唱会啊?”
宋楠楠也奇怪:“这是谁定的乐器在试音吗?”
听听里头敲鼓的声响,蹦蹦恰恰的,热闹的不可思议。
他们停好自行车,朝店里头走去,靠近了,宋楠楠都觉得声音有点儿吃不消。可店门口的人似乎一无所知。
这一堆人围着呢,个个脸上都是亢奋不已的光。
许晨阳仗着自己个子高,一眼就看到了店堂中央正陶醉唱歌的人。
“妈呀,你妈什么时候会唱日语了?这歌是什么来着,泉水姐姐的《不要认输》吧。”
向天喃喃自语:“日语算什么呀?她妈现在会说外星话,我都觉得正常。”
宋楠楠也踮起脚尖,从人群的缝隙当中看店里头的人。忘情唱歌的是宋晴,旁边那位敲架子鼓的大叔不就是贺明他小叔吗?
看看那个架势,沉湎其中的氛围帅哥真是沉淀了时光的迷人啊。
贺明眼睛尖,已经看到了4个小伙伴,跑过来得意洋洋地炫耀:“听到了吧?我小叔的音乐造诣绝对不低。当年我小叔组摇滚乐队的时候,大学的女生都疯了,一堆人追着他跑。他风光十足,地位一点儿也不逊色于那些校园诗人。”
“你说什么?”
贺明茫然:“我说我小叔年轻时风华绝代,无比帅一样。”
“不,再前面。”
“前面什么呀?”贺明不耐烦道,“我小叔时尚新人类,是大陆最早的摇滚乐手,快赶上黄家驹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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