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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似乎在接受到来自庄露的体温后,可以清楚感知到自己的颈部的动脉往头颅输送血液,也是“噗通~噗通~”响着。
待庄露放下手,吴念熙仍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她皱皱眉头觉得有?一丝奇怪的感觉。
可庄露已经看了眼手机,“来不及了!”便抓起她的手,往宿舍区冲去。
刚刚巧赶在宿舍阿姨落锁之前进了楼。
在分别之前,吴念熙突然问道:“庄庄,你知道我?喜欢吃什么?”
庄露正在挎包里摸索宿舍门钥匙,没有任何思考就脱口而出,“你没什么特别喜欢吃的吧,你都不爱吃东西,每次吃饭看你吃那么一点我都愁死了,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我?就知道你受不了香菜、芹菜的味道,特别不喜欢吃动物内脏,最最不喜欢的应该是猪脑花。”
“对。”吴念熙扬起了笑容,她一直以来为了控制体重,对食物没有?那么大的依赖,也没有什么特别喜欢吃的东西,“那你知不知道我?爱看谁的书?”
“村上春树吧,可我觉得你只是喜欢他写的那一本《挪威的
森林》,反正我也只喜欢他这一本,别的像《1Q84》啊,我?根本看不下去。”
终于找到了钥匙,庄露开了锁,看着吴念熙还是站在那瞧着自己,还笑得如春风扑面,庄露也笑了,“还有?问题?你且说。”
“喜欢什么类型的音乐。”
“核摇滚。”关于这个庄露真是印象深刻,回答的速度非常快,“其实你的体内藏着一个小野兽,不了解你的人就会被你这幅又美又甜的外表欺骗!哈哈哈,好了,快回去睡觉!明天早上还有?课。”
吴念熙得到了几乎完美的答卷,像是手握世间所有?的美好,她可可爱爱地点了点头,脚步轻快得往自己宿舍走去。
吴念熙和庄露的宿舍在同一层,一个南面一个西面,中间隔着三个寝室的距离,吴念熙开了门,忍不住回头去看庄露的寝室,却发生庄露还站在原地,倚着门框对她扬了扬眉毛。
庄露真的瘦了很多,今天天气转暖,她没穿臃肿的大外套,只穿着长及脚踝的针织长衫外套,里面的衬衣开到了锁骨处,在走廊昏黄的灯光下,延生着夺人眼球的性感!
性感!吴念熙把自己吓了一跳,她赶忙进了宿舍,靠着门后,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小心脏。
她的室友叫董漾雁,正洗漱完从洗手间出来,“怎么了?粉面含春,还这么晚回来,谈恋爱了?”
吴念熙愣了愣,下意识反驳,“没有。”
董漾雁歪了歪头,“真的吗?”
又立马接上,“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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