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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甲上的颜色卸掉,头发剪短一些,再把颜色染回来,耳钉也要摘下来。”
冯诗懿在沈放肩头拍了拍:“回去吧,下课后哪儿借的设备还哪儿去,以后别犯浑了。”
她转头看向留着银灰色寸头的王京尧:“王京尧同学,如果不介意,吃过午饭后,你就跟沈放同学一起去理发店把头发染回黑色。”
“还有王语休同学,我知道你是枪花死忠粉,但表达爱意的方式,不仅仅是留着Slash 同款发型,跟他们俩一起剪了吧。”
沈放回到座位后,狠狠瞪了陆文帆一眼,凶巴巴的问:“你不是说她不会弹吉他吗?”
陆文帆一脸委屈:“她以前也不这样啊!”
几分钟后,全班联名血书冯诗懿再弹一段电吉他SOLO,被冯诗懿用影响其他班级上课拒绝了。
沈放带头起哄:“别啊,您就弹一段,以后我们肯定不犯浑,好好学习。”
众人看向沈放露出一个鄙视的眼神,谁能想到抵制最狠的沈放是第二个沦陷的。
“叛徒。”
“不争气。”
“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
奚落完沈放,一群人闹哄哄的连哄带骗的说:“您就弹一段,我们保证以后好好学习。”
“是吗?”冯诗懿不太相信的样子。
“是的!!!”
冯诗懿勉强信了他们的话,拿起电吉他,摆好姿势,抬头问:“你想听哪一首的SOLO随便点。”
一群摇滚爱好者,七嘴八舌的吵了起来,说什么的都有。
“建议枪花的《November Rain》,吉他SOLO的间奏巨磅礴。”
“齐柏林飞艇永远的神,《Stairway To Heaven》永远的神之子。”
“Eagles的加州旅馆尾奏巨迷人。”
“Nirvana的《Smells Like Teen Spirit》。”
“不如就范海伦的《Eruption》。”
“其实刚才《疯狂小火车》的SOLO Part也经典。”
冯诗懿在他们的争吵之中已经决定了要弹什么,电吉他失真的声音响起时,现代五项教室安静了。
隔壁长跑二班却炸了。
“这不Pink Floyd的《Comfortably Numb》的电吉他SOLO吗?”
“隔壁那群小疯子,居然这么有品味。”
“这也太带劲儿了,到底是谁在弹吉他,我得去看看。”
Pink Floyd第一大粉头方旖航,按下了蠢蠢欲动的肩膀,呵斥道:“看什么看,有什么可看的,肯定是放的音频,都乖乖默写,错一个字罚抄十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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