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5页(1 / 2)
生命是如此弱小。
金毛想起了人类的一个词。
风中残烛。
随时都能熄灭。
这一幕触动了流浪迷茫的金毛。
金毛似乎找到了生存下去的意义。
它将几只幼犬身上冰冷的雨水舔舐干净,将它们叼到干燥无雨的地方,鼓起勇气去餐馆后门讨食物。行动之前,它认真观察每一家店主的神情态度,专门挑面善好说话的。
讨到了食物,有了干净的水,又去垃圾桶扒拉以前不会注意的人类衣服。
狗的身份在人类社会太难存活。
没几天,金毛衣衫褴褛,满身恶臭地出现在路旁乞讨。
那时候的它实在太瘦太可怜,勾起路人的怜悯,还真讨到了钱。
有了起步资金,金毛回忆在收养家庭的记忆,将自己打扮得干净,鼓起勇气跟人打听哪里能找到工作……
生活一点点好起来,一个月能赚千把来块,大部分都给几条幼犬买药买狗粮。
身份证是最好搞定的,金伯懋那时候又黑又瘦,活像是被拐卖去黑煤矿挖煤的黑户,而他也的确是个没有记录身份信息的黑户。赶上政策好,最后重新办了一张身份证。
他给自己取名金伯懋。
金懋是金毛的谐音,伯是长子。
他待在影视城打工当群演,工资不高但没有学历要求,还管饭,一个意外机会入了导演的眼,让他试着扮演一个只有一场几分钟戏份,人设是世外剑仙的古代高冷隐士,人间第一美男。
没啥演技需求,只有颜值需求。
颜值不够又会被原著党喷。
没想到,这成了他进入娱乐圈的契机。
这个角色后来也时常在古风帅哥剪辑视频客串。
“汪唔——”
趴在他膝头上的大狗双眸湿润地看着他。
喉间发出缓慢平和的呜声,似乎在安慰情绪低落的大哥。
金伯懋笑着揉着妹妹光滑的长毛。
“别担心,我不是在伤心。”
正相反,他很开心。
他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这个世界的人,从不觉得过往有多么让他绝望痛苦。
固然有伤害过他的人,但更多是有意无意拉他一把的人。
这个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人也不是非善即恶。
如果不是那些善良帮他的人,他也不可能有如今的风光无限。
在娱乐圈混出头的他,这些年明里暗里都在回报曾经帮助过他的善心人。
抬头看看钟表,又到了上网课的时间。
“该上学了!”
一拍妹妹的狗脑袋,妹妹呜呜两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