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页(2 / 2)
离开行院后,他就跟着乞丐,混混,地痞们到处瞎混,成为了一个流浪儿。
他可能天赋异禀,虽然没有正经读过书,却是学什么都快得很。
跟瞎子学算命骗人,跟跑江湖的学各种耍把式,跟小偷学“手艺”,渐渐地,竟成了一个满身异能的奇人。
他跟着这些乱七八糟的师傅们在西南边的各个城寨里到处游走。白天随便找个地方睡觉休息,晚上则要么偷盗,要么赌钱玩乐。
每日都是这般醉生梦死,今天不知道明天要做什么。
今天偷到一分,那就花掉这一分。
明天天双手空空,那就饿着肚子挨日子呗。
完全不知道活着的意义。
这样的日子,浑浑噩噩地过了几年。后来有一回,他无意中来到了那个永州府治下的小港,见到了久违的干娘。
看到蓝娘子一个人过的孤苦伶仃,全然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风光气派,他突然心酸起来,决定以后要好好供养她,给她养老送终。
白得了那么大一个小伙子做儿子,蓝大娘子自然也是高兴的。
蓝娘子觉得他这样瞎过日子也不算回事儿,就让他去找一份正经工作,以后做个普通人,娶妻生子,踏踏实实地过日子。
他也不是没有去找正经的活计,但他是个“黑户”。生下之后,梅娘不愿意儿子以后也成为乐户,只能做贱役,就没有将他登记在行院的黄册上。
这样一来,根本没有什么正经商户和人家愿意找他做事。来寻他做事的,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
二来么,他之前做贼做惯了。正经做工,踏实赚钱,辛苦一个月,还不如做贼的时候半天赚得多,对他而言过于折磨。
所以兜了一圈,还是做回了贼。
不过那时候的他,已经不满足于做小偷小摸了。
他蹲在茶馆外头听人说书,说宋朝的时候有个侠盗叫做“我来也”。
也同他一样,满身本事,高来高去,劫富济贫,深得宋朝临安百姓的喜爱。是他们做贼的里头,数得上的“义盗”,堪称“贼祖宗”。
于是他决定也要向“前辈”学习,做一个大明朝的“我来也”。
因为他名字里头有个“梅”字,所以就给自己取了一个诨名,叫做“一剪梅”。每次得手后,也跟“我来也”一样,在墙角上画一枝梅花做印记。
学着“我来也”的风采,他也开始专门偷盗有钱人和贪官。转手把大部分的赃物换了钱,散播给穷苦的百姓。
剩下的,捡得他觉得好看的,有意思的,就带去给干娘,放在干娘的那间小屋里给蓝娘子把玩。
蓝大娘子一开始也严词拒绝,不想让自己好不容易上岸之后的栖身之所变成一个“贼窟”。
不过她压根犟不过这个干儿子,劝了几回没用,扔出去的东西第二天就原封不动地重新放进房里。次数多了,也只能由得他去了。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