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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奉命监视忘我阁的东城兵马司那边,也送来了消息。说这院子确实有些古怪,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会关门闭户一回,谢绝散客入内。

奇怪的是,虽然门关着,但是里面灯光依旧,还会隐隐传来乐声,明显还是有人在里头寻欢作乐。

兵马司的兄弟曾经敲门询问,那位林三娘就说今天院子被贵人包了,只是不接外客而已,没有大事。

贵客包下整个青楼,在本司胡同也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毕竟京师之内,最不缺的就是达官显贵。多的是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掷千金博一笑的风流浪子。

“等下回那个‘贵人’来的时候,让兵马司报个信过来,我们派人去跟踪一下。”

杨休羡用手指点了点桌子吩咐道,然后转头看着那边被众人团团围住的万达。

“我不干!为什么是我?所里那么多人呢,我不愿意!”

被压在椅子里的万达发出了绝望的吼声。

杨休羡忍俊不禁地笑出了声,他捂住嘴,干咳了两声,抬头冲着邓翔叫到,“邓总旗,温柔点。别伤着我们万千户了!”

“大人,放心吧。我每天早上都给我家娘子画眉,这个我可拿手了。”

右手拿着一只眉笔,邓翔回头答应道。

“啊呀,万大人,别乱动了,戳到你眼睛了怎么办?乖乖让我把眉毛给您画的长一点啊。我夫人说了,今年流行又长又细的眉毛。哎,万大人,您原本的眉毛有点粗啊,要不属下拿刀给您刮细一点?”

“你敢!我杀了你!”

万达急的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又被人七手八脚地按了下去。

“胭脂来了,胭脂来了!让一让啊。”

邱子晋挥舞着手里的锦盒,快步进了偏厅的大门。

“我问过卖胭脂水粉的货郎了。这个胭脂是今年春天京城里的小娘子们最喜欢的颜色,叫做‘人面桃花’。来,来,快给万千户试一试。”

他说着,挤到众人中间,炫耀地打开了锦盒里头的小罐子。

“怎么样?好看么?”

一整罐红馥馥、粉哒哒的,在后世被女性们成为“死亡芭比粉”色的胭脂,暴露在万达面前。

“哇,真好看!是粉色的。可不比大红的娇嫩多了嘛。”

“邱监生是在哪个货郎手里买的,且叫他在外头候着。等会我也给我家婆娘买一罐回去。”

一群“钢铁憨憨”们对邱子晋的品味大加赞赏,纷纷表示不愧是未来的翰林学士。虽然还没有娶妻,但是挑胭脂的眼光已经比他们这群娶了老婆的糙汉子高出一大截了。

就连高会都沉默地点了点头,木讷的眼睛里分明写着两个字: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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