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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容疑惑了:要杀他的人,难道是……
那杀了他之后,高昌会走向何方呢?如今的高昌富足而平稳,若是好好经营,可以成为西域地带上一颗明珠。那人杀了他,会引起怎样的崩塌?十数万高昌人的性命会如何?西域道上依附高昌国的数十万邦国和部落,又会引起怎样的彼此倾轧?翟容扶着自己的太阳穴,慢慢揉着。
不行!他得尽快回高昌。
在高昌五年,他是亲眼看着这个国家有着强大的政治和经济潜力。那里的人们,完全可以安居乐业、避免战祸。他们,不应该再因为某些人的私心险恶,而失去原有的家园。
他得回去,再护送他们一程。
午后,桐子街的灯火尚未苏醒,一队不起眼的人马悄悄离开了桐子街。走入罗淄官道,出了敦煌城。
……
……
自从在鸾云殿的小红阁中,与翟容会面之后,秦嫣非常愉悦。
她回到处月部落,顺顺心心得过了一阵子舒服日子。除了等待巨尊尼的消息,她已经清闲得无事可干了。
而且鹿荻似乎也不太需要她出手,她如今跟郅别勾搭成奸。郅别是个作战很有天赋的人,在他年少时候,就能带着几个小兄弟,包抄偷袭石/国使者的马车队,并且干净利落地全部歼灭,便可见一斑了。
他虽然不像秦嫣能够有阵师之能,但是阵师真正的作用在于能够以弱胜强。若整个部落兵强马壮,一般将才也足以应付大漠的战事。这个月,郅别在鹿荻的帮助下,带着整个贯郢部族,正式归顺了处月部落。鹿荻也正式有了属于自己部族的将领。
秦嫣抱着雪奴,坐在草场侧面的一带木栅栏上,已经悠闲得像个养着宠物的贵妇了。
马蹄阵阵,是鹿荻带着一彪人马,骑着快马路过此处。她看到秦嫣坐在那里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不由停下战马:“娜慕丝,你在干什么?
秦嫣捋着雪奴的白色短毛,眯着眼睛道:“晒太阳啊。”
鹿荻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雪奴是一只巨型獒犬,这几个月飞速长高。年岁不大,已经沉重到普通人都抱不起来了。娜慕丝因它的品种不错,先前也是努力将它往猛兽的方向进行了很严格的训练。甚至有段时间,因为哲荻喜欢抱尚幼小的雪奴,娜慕丝当时还很龟毛地特地将雪奴从哲荻身边带走,带去天山深处好一顿训练。
如今可好,她自己每日软绵绵地抱着雪奴,坐在舒服的地方,一脸懒惰地靠着。
鹿荻凑近她:“你怎么了?发春了还是发昏了?”
“是啊,”秦嫣摸着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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