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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刘氏那里的大雁玉佩还是当年向南早逝父亲跟向刘氏定亲时用的,一连传承了约莫三四代人了。
虽然这玉佩玉质很是粗糙,可胜在经过数代人温养,如今也是油光水亮,拿去当铺值不了钱,可拿出来订下未来儿媳妇还是拿得出手的。
向南这才笑得就这三天的时间里向刘氏居然已经把大雁玉佩都给送到赵悦手里了,这就说明赵悦此时此刻的身份,已经是他向南的未婚妻了。
思及此,向南忍不住咧嘴嘿嘿傻笑,笑得赵悦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转身往巷口走。
向南连忙跟上了,嘴上嘚吧嘚吧说起自己这几天的事,最后还十分得意的说了苗大人帮他抓住买凶欲要伤他的坏人。
“有人要废你右手?”
原本还眼含娇羞的赵悦听了这个话,顿时忍不住眼底一沉。
向南倒是大大咧咧满不在乎的挥手,“放心吧阿悦,要是真有事我就找苗大人,而且咱们村的狗二也说了要罩着我哩。”
“对了说起狗二,阿悦,你是不是跟狗二认识啊,她一听你的名字就说你很厉害。”
想起不止一个人觉得阿悦厉害,向南忍不住露出骄傲自豪的表情。
赵悦有时候觉得向南跟她认识的绝大多数男子是全然不同的,就凭向南只会因为她的能力感到骄傲而不是鄙夷这一点,就足够让赵悦在满大街的男人中一眼就看中这个目前依旧高高瘦瘦看起来就弱不禁风活似小白脸的呆子。
遇见向南之前的赵悦是自负又自卑的,她因为自己比之一般男子还厉害的一身本事而自负,认定了自己以后绝对不要找一个比自己还要弱的男子为夫。
一方面却又因为这一身让她无法符合这个时代众人对女子审美观的本事而感到自卑,觉得自己或许一辈子也找不到一个发自内心不嫌弃她的男子为夫。
谁承想冥冥之中就在深山老林野猪獠牙之下遇见了向南这样一个特别的男子。
而她如此珍惜的未来夫君,自然不是那些小杂碎能随意算计欺负的。
作者有话要说: 向南:阿悦,有人想欺负我,不过被我打小报告给赶跑了【得意叉腰
赵悦:乖【暗戳戳准备夜探某些人的宅子送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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