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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正飘荡着雾一般的细雨,打湿了山林和草地,也打湿了这条小路。路上满是厚重的泥泞,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享用食物的好地方。
“就在这里。”简乔嗓音缓慢:“天快黑了,让对面的尊驾闻一闻食物的浓香和酒水的芬芳,他们会更快妥协。他们会明白,我等得起,而他们不行。”
“好的主人!我们马上准备晚餐,请您稍等。”两名男仆立刻跳下车,开始忙碌。
十分钟后,邓肯男爵将手中的怀表狠狠砸在地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咒骂道:“混蛋!他们竟然开始煎牛排了!他们还开了一箱红酒!这是打算留在此处过夜吗?”
只见对面的马车周围站满了体格高大的骑士,他们正用简易炉子烘烤面包和牛排。他们举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声音把林中的鸟儿都惊飞了。
两名男仆不断把热腾腾的美食端入车厢,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对方自始至终都没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询问邓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
他什么都不做,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比真刀真枪的打一架更让邓肯男爵难受。
食物和酒水的浓香被冰冷的山风吹拂过来,硬生生逼出了邓肯男爵的口水。
他伸出脑袋看了看对面,挫败不已地询问:“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耗着?”
最后这句话实在是缺乏底气,因为他知道,什么物资都没带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继续耗着。夜晚降临之后,寒冷、干渴和饥饿会扒掉他们一层皮!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雷哲亲自出马,命令花都伯爵退后。
这样一来,他的如意算盘就彻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
雷哲眸色冷厉地瞪了邓肯一眼,显然已厌烦到了极点。
他推开车门,挥退前来搀扶的男仆,又拒绝了对方递上来的羊绒外套,径直跳了下去。
他的丝绸衬衫很快就被雨雾打湿,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极富力量感的肌肉线条。他大踏步地行走着,长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溅起点点泥泞。仅从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上看,放荡不羁的他与衣冠楚楚的贵族完全没有干系。
他比骑士团的骑士更高大强壮,也比四处劫掠的盗匪更狂野随性。
他的出现让简乔的骑士们停止了用餐。唯有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准确地辨认出同类,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非常危险!
于是下一秒,所有骑士都抽出长剑,准备进攻。
雷哲不以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着,束发的丝带不知何时脱落,陷入泥里。他用手拂开额前散乱的湿发,看也不看那些随时会攻过来的骑士,反而直勾勾地盯着车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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