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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无忧抬起眸来,一惯以沉稳示人的面容此刻透出疯狂不羁:“我与凌霄不同,我若成至尊,定要享尽天下快活事。”
“如果三界不服你?”
“那就杀之后快。”
她一愣,继而抚上他冷峻的脸。
这个男人,很符合她的胃口。
张狂是件好事,比起凌霄那副半死不活的仙人样,她还是更喜欢这样飞扬跋扈的男人。
只可惜,他与百里善之间,只能存活一个。
她一向更偏爱于能够掌握在手心的那个。
妙银捧住他的脸亲过去,她的舌尖功夫很好,吻得他情生意动,双眼迷离。
百里无忧头一次被弄得如此狼狈不堪。
她比他想象中更会撩拨人心。
每一次舔舐与抚摸,都恰到好处,他尚未与她正式欢爱,便已拥有合欢时才能攀到的潮涌。
真是个小妖精。
百里无忧给凌霄传信,告诉他自己的打算。
他要留着妙银,驯服她困住她占有她。
凌霄的回信极短,只有四个字:“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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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无忧看了信,感叹凌霄真是个千年老狐狸,任何时刻都不显山不露水的。当年凌霄赶走这个徒弟,其中因由,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得一清二楚。
从未对任何人心动的至尊上仙,爱上自己养了六百年的徒弟。
凌霄胆子小。
无论是做魔还是做仙,因着他拘谨自制的性子,对任何事都游刃有余。
这就是胆小的好处了。永远不会犯错。
可人就活这一回,兜着不准许任何差错,还不得将人憋死。有时候,还是冒点险更刺激。
百里无忧想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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