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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无忧抬起眸来,一惯以沉稳示人的面容此刻透出疯狂不羁:“我与凌霄不同,我若成至尊,定要享尽天下快活事。”

“如果三界不服你?”

“那就杀之后快。”

她一愣,继而抚上他冷峻的脸。

这个男人,很符合她的胃口。

张狂是件好事,比起凌霄那副半死不活的仙人样,她还是更喜欢这样飞扬跋扈的男人。

只可惜,他与百里善之间,只能存活一个。

她一向更偏爱于能够掌握在手心的那个。

妙银捧住他的脸亲过去,她的舌尖功夫很好,吻得他情生意动,双眼迷离。

百里无忧头一次被弄得如此狼狈不堪。

她比他想象中更会撩拨人心。

每一次舔舐与抚摸,都恰到好处,他尚未与她正式欢爱,便已拥有合欢时才能攀到的潮涌。

真是个小妖精。

百里无忧给凌霄传信,告诉他自己的打算。

他要留着妙银,驯服她困住她占有她。

凌霄的回信极短,只有四个字:“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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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无忧看了信,感叹凌霄真是个千年老狐狸,任何时刻都不显山不露水的。当年凌霄赶走这个徒弟,其中因由,别人不知道,他可知道得一清二楚。

从未对任何人心动的至尊上仙,爱上自己养了六百年的徒弟。

凌霄胆子小。

无论是做魔还是做仙,因着他拘谨自制的性子,对任何事都游刃有余。

这就是胆小的好处了。永远不会犯错。

可人就活这一回,兜着不准许任何差错,还不得将人憋死。有时候,还是冒点险更刺激。

百里无忧想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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