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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还有几队跑商,那些商人自动结成一伙,戒备地对着荒民,大有他们敢冲上来,他们就立刻杀了他们的样子,没一个如他般,竟会傻到停下来给东西。

城门楼上站有守城的差役,看见来人是正经跑商非逃难过来的荒民,就举起手,不大一会,城门只开了一条缝,官兵们的大刀先伸了出来,接过他们文书看后,这才放行。

金锦程大受打击,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是在帮那些人,他们却会恩将仇报。

直到了熊家,金锦程还是恹恹的,闷闷不乐。

唐寿打开自家大门见他这个样子楞了下,问道:“金二郎君,这是怎么了,这么一副受了打击的样子?”

金锦程蔫蔫地看他眼,没回答,指指身后的大哥道:“这是我大哥,金锦铭。”

唐寿一早就注意到金锦程身后那个气度更加沉稳从容的青年,他与金锦程长的有七分想象,不过不仔细看却完全看不出来。金锦程身上还是少年人没历经千帆的朝气蓬勃,对什么都热情不设防的纯粹,虽然出生世家,天生心脏多了几窍,却还远不够圆滑,天真扔会时不时冒出来。但金锦铭不同,他温文尔雅,举止彬彬有礼,不需要多余的动作就自有士家大族良好教养倾泻而出,纵然温和有礼,却下意识让人戒备。

唐寿打量金锦铭的同时,金锦铭也在打量他。

他见马下站着的双儿穿着一袭水蓝色长衫,身材修长隽瘦,容貌清丽,身上自成一种吸引人的气度。说话时不卑不亢,并不会因他的身份对他高看一眼,甚至就连初听到时,也只是惊讶了下他为何回来,而没有对他身份的高看。这种看他这种身份能如同平常人般的,可不该是个村野人家养出的双儿。这双儿果然如同他想的那般并不简单。

目光落到他身旁膀大腰圆、粗狂魁梧地汉子身上时,金锦铭的眉头微不可查地皱了皱。这人一看就是个粗鄙地屠户,可惜了这样一位妙人。

熊壮山是个糙汉子不假,可他同时也是个男人。男人天生争夺配偶上,有着非同一般的直觉。对上他凶恶的眼神,金锦铭不着痕迹地移开了目光,同时心里更加可惜地长叹了声。

唐寿并没问金锦程为何一直都是两人接触着,怎地突然他哥就跟来了,只道:“几位郎君里边请。”

唐寿和熊壮山所住的小楼,二楼从不放外人,一楼厅堂却是供过往跑商短暂休息,谈话的地方。

把人请进了厅堂,倒了凉茶,唐寿和熊壮山坐下,唐寿刚要说话,不知那个大笨熊忽然抽了什么疯,竟然贴了上来。这大热的天,他也不嫌发汗。

唐寿瞪他眼,寻思着有外人在,总要给自家郎君留几分颜面,也就没推开火炉般的汉子,问道:“金郎君这是遇到了何事,不如说出来,看在下是否可开解一二。”

金锦程早就把唐寿当成了朋友,一五一十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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