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7页(2 / 2)

加入书签

意思是趁热赶紧吃。

上周约在汽车影院,也是时濛提前准备了小吃,当时傅宣燎就觉得哪里不对劲,这会儿看见周围也有买了栗子的情侣,都是男友在给女友剥,才领会到了什么。

说不定时濛真把这当成了约会,所以竭尽“绅士”地照顾他。

这个认知令傅宣燎浑身不自在,两人进到餐厅坐下后,他把手里已经剥开的栗子放到对面的时濛面前:“你先尝尝。”

他的本意是找回主动权,没想时濛捏起那颗黄澄澄的栗子肉,好比托着颗价值连城的宝石,送到嘴边之前看了又看,差点没舍得吃。

比上回在游乐园那支冰淇淋还要宝贝。

给都给了,为了表现出无所谓,傅宣燎硬着头皮问:“好吃吗?”

“好吃。”时濛难得反应敏捷,回答迅速,“很好吃。”

傅宣燎警惕地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悄然发生变化,像培养皿中蠢蠢欲动的微生物。

他开始把这种变化归咎于场景的改变——毕竟在公共场合,时濛会收敛脾气,自己也不好随便发作,就像在时家餐桌上,众目睽睽之下只能保持微笑,权当修身养性。

反正关起门来,打得天翻地覆也没人知道。

这么想便舒服多了,吃过晚餐,两人到楼上的茶吧小坐,闲着无聊的傅宣燎还故作轻松地同时濛搭话:“你这衣服新买的?”

时濛正拿着本巴掌大的硬皮本涂涂画画,闻言低头看自己的衣服:“是的。”再抬头看傅宣燎,“好看吗?”

跟时濛相处久了的都知道,从这家伙口中说出的话出除了祈使句几乎就剩下肯定否定句,因此傅宣燎被他连贯自然的反将一军弄得措手不及。

黝黑的瞳仁看似冰冷,被盯着却又有一种实质般的炽热。

逃避行不通,傅宣燎只好拿起杯子喝了口茶,让声音闷在杯子里:“嗯。”

事实上确实好看,傅宣燎并不擅长说谎。

落在白色里的时濛像一支插在瓷瓶里的花,花茎纤细,花瓣是另一种白,仿佛内里是透明的,才能够白得如此纯净。

时濛画画的时候很专注,削得只剩五六公分长的铅笔侧捏在手心,修长手指在纸上刷刷地涂画,间或抬头看一眼在临摹的吧台上的摆件,眼睛微微眯起,每一处光影都看得仔细。

大概没有人会舍得掐断这株充满生机的鲜花。

这么想着,傅宣燎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掌,它曾几度残忍地掐住这株美丽花儿的命门,企图将它毁灭。

对于自己下意识用了“残忍”这个词,傅宣燎回过神来便觉讽刺。

若按过分程度分级,偷窃别人的心血之作,还有不惜一切手段弄来想要的东西留在身边,全然不顾旁人的自尊和意愿,分明才是碾压一切的残忍。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