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页(2 / 2)
而公爵昨晚亲口答应了要带时倦去那位王子的成人礼。
他打死也没想到对方还留了这么手,再想想昨晚提前画好的那一房间的十字架, 终于确定了个悲伤的事实:他在时倦眼里,可能真的特别特别傻白甜。
**
时倦的确不怎么担心男人会食言。
却不是因为对方傻白甜, 而仅仅是因为对方傻。
血族说起来神秘高贵,但若真的要算,其实称得上非常原始的种族, 具体表现之就是他们排位高低的标准不是处事能力, 而是看自身血脉。
这种优胜劣汰的机制,造成的最明显的后果就是除了需要统领族的掌权者, 般的高位者往往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之辈。
他们的欲望直接又纯粹,反倒少了很多人类的弯弯绕绕,想要什么基本都写在脸上。只是平日里的他们足够强大, 也没什么人敢得罪,所以完全是有恃无恐。
公爵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之。
就算他真的事后食言了,时倦觉得想把他控制住,好像也没什么难度。
后来系统想起这件事,问为什么他个人类,还是人鱼变成的人类能施展控制血族的咒语。
而时倦回答:“我没有施咒。”
系统疑惑道:【我当时亲眼看见您在地上画下言灵咒的图案,而且最后那个血族男人也的确履行诺言了。】
时倦和系统交流没必要也找工具把字都写出来看那么麻烦,因此只是垂着手在空气中写道:“他认为言灵咒是真。”
那就会履行诺言。
画满屋子的十字架也好,毫不避讳地告诉对方自己的目的地也好,甚至在地上画那么个压根没有效力的咒术图案,都只是为了给那位公爵暗示:
他早就看穿了我的内心想法。
他压根不屑与隐藏自己的行为。
他的确在地上画过个言灵咒图案。
——那么,他说给自己种下言灵咒,那就定是真的有言灵咒。
就像乌鸦悖论。
**
接下来几天里,公爵再没想过要喝血的事,不知是之前留下了心理阴影没消,还是单纯的不希望受天谴:
他的言灵内容是要带时倦去参加沃尔森的成人礼。若是时倦出什么事,他带不过去,天谴降下来砸的可是他。
直到三天后,公爵再次主动敲响了时倦的房门。
他说:“跟我去我族皇宫,然后估计会有长老领队,作为我族代表起去参加宴会。”
时倦踏进血族皇宫,率先看到的,就是大片大片的爬山虎,碧绿的发黑的,新生的枯黄的,藤蔓从下到上,像一只巨大的缚网,几乎将整座古堡围拢在其中。
忽然有只蜥蜴从草丛里爬过去,那爬山虎瞬间像是活过来般,以迅雷不及掩耳窜向那只蜥蜴,将它小小的身体撕扯得分崩离析。
眨眼的功夫,那蜥蜴便彻底消失在层层绿藤间,连滴血都没留下。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