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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是天空中到处都是一队队长着翅膀,飞翔在每一个角落的铜雀古族的人,有他们在,任何人都不可能毫无征兆地靠近他们这里,大规模的靠近就更不可能。
的确是巡逻的好手。
还有就是,夜晚,原本只是通灵古族那里通亮一片,现在变成了整个大峡谷周围亮成了一圈子。
从高空看,漂亮得不像话。
罗罹还做了一个网子,天天晚上带着鲑鱼去捉萤虫,晚上,这里不再是漆黑一片,开始有了笑声。
而且,越来越多的部落人开始穿上了毛衣,当然数量还不够,因为浊血古族提供的材料也是有限的。
但首先让各部落最不抗寒的孩子穿上毛衣肯定是没问题的。
以后,毛衣也会成为这座城池最独特的东西。
还有就是,罗罹答应过将各族对城池的贡献记录下来。
但是有一个问题,他以前都是用焦炭在兽皮上写些文字和画些图。
但这有一个特别重大的问题。
写上去的字模糊不说,它保持不了多久。
以前随便写写也还能讲究,但现在要用来记录各族的贡献,就必须要求保存极长的时间,甚至能永久保存就好了。
所以罗罹在所有人眼中,又开始做奇奇怪怪的事情了。
第33章 满城尽是小汽车
城墙内。
一个个颜色绚丽的小家伙在到处跑。
因为身上的毛衣,让他们和冬天的冷色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鲑鱼提着个小篮子去玻璃房里面掐蒜苗和葱,加了最新鲜的蒜苗和葱的汤,成了鲑鱼最喜欢的东西,他现在都知道一碗汤加多少颗葱花才是最好喝的。
罗罹忙碌了一天,现在已入夜色,不过外面并不黑暗,反而十分明亮,那些到处飞舞的萤虫,轻轻伸手就能抓到。
原本入夜就会休息的孩子,现在也有了夜生活。
一只只小手,将天空的萤虫捧在手心,光芒从手缝里面透出来,脸上笑得特别夸张。
然后一边奔跑着将手里的萤虫放开,又去抓下一只。
他们已经知道,通灵古族的萤虫会在夜晚为他们的城市提供照明,是功臣,所以不会伤害。
通灵古族的萤虫因为长期和部落生活在了一起,一点也不怕生。
哪怕有人跑去抓它们,都依旧自由自在的飞舞着,等从孩子们的手心飞出,又开始原来的轨迹。
罗罹伸出手掌,有萤虫会自行停留在他的手掌上,实在太美了,美得跟童话一样,萤虫的光,似乎能照进每个人的心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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