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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小鬼头,你到底在看什么啊?”
虽然用双手捂着眼睛,但指缝倒是张得大大的,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
阮久合上书:“又没有什么,只是亲了一口而已嘛。你这个人,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少多怪。”他环顾四周:“噢,我懂了,你没老婆,你不懂。”
“去。”庄仙一把把他推下草垛,“就你有老婆。”
“哎呀。”阮久摔到草垛下边的牧草上,抬头看他,“我当然有。”
“赫连诛?”庄仙把他拉上来,“我跟你说啊,和亲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公平,你可别因为身边只有一个赫连诛,就拿他当老婆。万一他以后长大了,就……”
庄仙瘪了瘪嘴,不再说下去。
赫连诛现在还小,和亲也是被迫的,要是日后长大了,恐怕就不一样了。
再说了,鏖兀这样凶险,据他所知,在困境里喜欢上一个人,可比在顺境里要容易多了。
这件事情,对阮久确实不公平。
他得把阮久拉出来,让他看清楚。
却不想阮久一脸『迷』『惑』:“关小猪什么事?小猪这么小。”
“那他变成大猪……”
“再说吧。”
庄仙凑近他,低声问:“那你看了这么多言情话本,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阮久摇头,“我又没有遇姑娘。”
“那也不一定要姑娘嘛。”
“其实我觉得……”阮久若有所思,撑着头想了一会儿,“乌兰就挺不错的。”
他天真地笑着:“他长得很漂亮,你上午都把他看成是姑娘家了。”
每说一句乌兰的优点,阮久就忍不住把赫连诛和他做对比。
赫连诛长得好像也挺好看的,但是阮久每天看着他,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最近这一年来,他每晚睡前闭眼,看的最后一眼就是赫连诛,每天早晨睁开眼睛,看的第一眼也是赫连诛,这样高强度的近距离观赏,阮久早就习以为常了。
要是有一天见不着他,阮久才会觉得奇怪。
阮久双撑着头,继续:“乌兰还很温柔,很体贴,总是照顾我,我去年冬天的衣裳都是他做的。”
这一点,赫连诛好像也还行,上次生病的时候,就是赫连诛照顾他的。不赫连诛不会做衣裳,只会采集衣裳的原料——猎。
“而且乌兰对我,百依百顺。”
庄仙忍不住笑:“你到底是在挑喜欢的人,还是在评选最佳随从?”
“你懂个屁。”阮久扬起下巴,“我有两个后妃,你连一个老婆都没有,所以我说的对。”
“行行行,你说你说。”
阮久用食指点着下巴:“还有就是,乌兰……”他坐起来:“乌兰真的对我很好,不论我做什么,他都不气。上午我向他唱歌,他一点都不气。”
“他也没跟我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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