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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令大人,我与少将军,吃的可是鹿肉、鹿血。”

县令的脸蹭地一下就红了,仿佛看到“壮/阳”两个字噗的一下打到了自己俊美的面庞上。

神志不清地出了权府,县令把傅骁玉的话转告了捕头。

捕头还没听明白,问:“为什么没听到?”

“废话,人家有更要紧的事儿要办呗。”

“有什么要紧事儿卷宗烧起来了那么大动静都听不到?”

县令瞪他一眼,说道:“去去去,少打听这些有的没的,你回家自己抱着媳妇儿喝一碗鹿血就知道了。”

傅骁玉可不管这陆洲县令如何编排他与文乐,反正走了就当再也见不了面了,爱谁谁。

上了马车,文乐嫌马车里闷,坐在外头晃腿。

出城的路竟站了许多百姓,有些抱着小孩儿,有些是一个人来的。挤挤嚷嚷的,比起那日放百姓灯有过之而无不及。

文乐愣神,瞥见了其中一位。

那妇人牵着那女娃的手,女娃穿着干净,眼睛澄澈亮堂,腰带处绑着一个小荷包,上头绣着红桃子。

文乐似想起了些什么,笑了下,对着那女娃挥了挥手。

女娃还是有些害羞,往妇人背后躲了躲。

记录名字的卷宗已毁,所有参与买卖的人已经抓捕归案,老尼姑和智通也收押等着问斩。

这些孩子的新生活,才刚刚到来。

马车出了城,没去官道,而是去了狭长小路。

马骋在前头赶车,敲了敲车门。

不一会儿,从里头钻出两个衣着普通的人。

枣红色的大毛毛绑在路边,与两人相遇后,对着其中一人蹭蹭。

马骋没有停下,赶着马车往那金林方向走去。

而那两人,则骑着马,去往了南岸的方向。

南岸地处南朝最南边,临海而建,城市狭长。这也导致了不好镇守,战线拉得太长,倭寇盯准一个地儿死攻,不消半个时辰的功夫,就能攻破南岸。

文长征未到南岸之时,倭寇十分猖獗。

等文长征掌权之后,兵营就驻扎在那南边,一里一亭。

越往南走,温度越高。

明明都已经快过年了,这边的人还穿着单衣,甚至好些刚捕鱼上来的壮小伙衣服都没穿,光着上半身,太阳晒着一身的晒痕。

文乐与傅骁玉显得格外突出,白白净净的,一点也不像是南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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