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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人物,当是天生就长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的将军才是。

令牌往下,猎狗的牵引绳也丢到了一旁。

铁骑上的士兵们拿着银枪,上头刻着镇国府的将徽。军旗上刻画着南,也刻画着文。文家军,是南朝那抵御万敌的坚固城墙。

而如今,匈奴却看到,那城墙,竟是朝着他们扑过来了!

阿斯知道消息后,从军营中走出,上了马匹,快速叫人组织好军队迎战。

瞧着人群中年过六旬,却依旧勇猛的镇国将军,大喝一声说道:“无耻南朝狗!你两个孙子都在我手!讲究香火后代的南朝,如今竟是丢弃自己孙儿性命不顾?!”

镇国将军手一顿,旁边扑上来的匈奴士兵高举着刀,劈向镇国将军的胸腹。

魏盛举着银枪,将那士兵捅了一个对穿,直接抬起那人,砸向旁边冲上来的杂兵们。

“将军!”

听到魏盛的声音,镇国将军才回过神来,一边迎战一边吼道:“我镇国府先烈,世世代代皆与匈奴抗战,马革裹尸。只要这草原上,还有一个南朝人在抵御匈奴,我镇国府文氏的血脉,便是千秋万代!不死不灭!”

镇国将军的声音很大,士兵们都听得清清楚楚。老兵血泪纵横,刀枪无眼,身上到处是伤,却执着地砍杀着匈奴。新兵热血沸腾,被激励得恨不得立马就百步穿杨,取了那阿斯的头。

“阿斯将军好大的口气!就凭你想要我文乐的命?”文乐骑在马上,穿着一身不合身的白色衣物,手里不知道是从哪儿抢过来的大刀,已经卷了刃。

思竹眼睛尖,一眼瞧见了文乐,喊道:“少爷!!”

大毛毛打了个响鼻,叼着一把银枪,高高抬起马蹄,直接将前方两个匈奴踩死。众多棕色的马匹中,它红色的毛发格外明显。

文乐丢开大刀,踩着匈奴的脑袋飞过去,在毛毛身上坐稳后,手拿银枪,往后一戳,如同糖葫芦串儿似的,将三个匈奴的串成了一串。

“击溃匈奴!在此一举!南朝儿郎!浴血奋战!”

文乐举着银枪,头发披散着,一身白衣已染得不像是白衣,倒像是他洞房时穿的嫁衣,血红血红的。

那会儿是幸福。

这会儿是勇猛。

都是文乐喜欢的感受。

刀枪触碰声十分清脆,毛毛听从文乐的指挥。盔甲把它包裹得严严实实,它不像一般马匹那般容易受惊,哪怕置身于战场,也能从容不迫地完成主人的所有安排。

文乐目标极其明显,瞥见因仅剩一只手而懦弱躲在后方的乌孙烈,勾起了嘴角。

乌孙烈似有所感,扭头就瞧见了文乐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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