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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是上班时间,他出来也仅仅是想跑个步,所以出门时根本没想带手铐,刚刚跑步时兜里的手铐一直发出喀拉喀拉的金属碰撞声,他还有些后悔没提前拿出来搁到家里。

这手铐是白天放在裤兜里的,钥匙应该装在上衣的外套口袋里,而外套……落在了市局,这就尴尬了。

“没带钥匙?”陆时琛看出来了。

孟钊轻抽一口气,觉得有点牙疼,他打算把这股邪火发在陆时琛身上:“这大半夜的你不在家睡觉,跑来案发现场做什么?”他说着,一只手撑着地面,蹲了起来。

因为现在跟陆时琛成了一根绳上的蚂蚱,他只能等陆时琛先坐起来,然后两个人才能一起站起来。

“睡不着,过来看看我是怎么被卷进这案子的,”陆时琛坐起来,反问孟钊,“不算违法吧?”

“刚刚你在找什么?”孟钊看向陆时琛刚刚半蹲的位置。

“血迹。”

“嗯?”

“不规则的长条状的血迹,断断续续的,从7号楼下面一直延伸到案发地附近,”陆时琛说,“死者是被拖过去的。”

孟钊看着他,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作案后把死者平放着拖过去,耗时很长,容易被发现,还会留下痕迹,相当不明智。”

“继续。”

“如果是我的话,会把死者架起来或者扛起来,快速转移尸体,减少暴露自己的可能。”

“所以现在是在试图为自己减轻嫌疑?”

“给孟警官提供一种思路罢了,别把视线浪费在无关的事情上。”

又来了,孟钊心道,这种居高临下的语气。

事实上,他刚刚跟陆时琛打的那一架不仅仅是为了想要揍陆时琛一顿,更重要的是想试探一下陆时琛是否外强中干。

而试探的结果是,陆时琛的体能极其可观,且对人体的致命点相当熟悉。

如果这案子是陆时琛做的,死者的脖子上不会留下那样的勒痕,案发现场周围也不会留下这些拖拽的血迹。

不过……现在的当务之急是,孟钊得戴着这手铐,跟陆时琛一起回市局取钥匙。

“走吧,”孟钊轻叹一口气,遇见陆时琛准没好事发生,“跟我到市局走一趟吧。”其实他今晚改变路线,是想到陆时琛白天说的那个7号楼来看一眼的,不过现在跟陆时琛拴在一起,挺麻烦的。

孟钊打算先去市局取钥匙,一会儿再回来一趟,没想到陆时琛却主动提起这事儿:“不去7号楼看一眼?你来不就是为这目的?”

“挺会猜啊,”既然被猜中了,索性就多走几步过去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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