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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彬走后,孟钊拿着那张通话记录单坐到自己电脑前,在内部系统上输入“陆时琛”三个字。

系统很快检索出陆时琛的资料页面,资料显示,陆时琛的本硕均毕业于哈佛大学,回国之前在一家跨国金融机构的纽约总部工作,五个月前回国,现在在给国内一家大型金融机构做外聘顾问。

难怪能清闲到白日宣淫,孟钊心道。

也难怪自己客套了一句“在国外混得风生水起”,陆时琛没表现出丝毫谦虚,这还真是风生水起啊……

只是,以陆时琛的智商,如果真要杀人的话,应该会做得更隐蔽一些吧?

不过,这也难说……孟钊意识到自己正在做出一些先入为主的推断,很快打住了这个想法。

“程韵。”他抬高了声音,把程韵叫过来。

程韵正在翻周衍生前的社交软件,试图从中找出可利用的线索,听到孟钊喊她,她站起来走到孟钊办公桌旁边:“钊哥,找我什么事?”

她眼尖,一眼看到了孟钊电脑屏幕上显示的陆时琛的照片,一句脏话飙了出来:“卧槽这谁啊这么帅!”

孟钊瞥她一眼。

程韵抬手捂了一下嘴,从善如流道:“都快能跟钊哥你相提并论了。“

程韵的视线往下扫,第二句脏话紧接着又飙了出来:“卧槽这履历也这么牛逼闪闪的!“

孟钊屈起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行了啊,赶紧把这人传唤过来。”

“啊?”

“啊什么啊,快去。”

程韵领令,从资料页上记下陆时琛的号码,然后去旁边给陆时琛拨电话。

孟钊关了陆时琛的资料页面,盯着手里的鉴定结果陷入沉思,一根狗毛做证据会不会太暧昧了?从今早的监控来看,陆时琛的确在遛狗时经过案发现场附近,但他并没有像那些路人一样过去围观。

这做法倒符合陆时琛的性格。孟钊记得高中时有一次周考,试卷的题目很难,班里有女生抑郁症发作,考试进行到中段忽然要跳楼自杀,当时全班都停了笔,一脸惊愕地回头看过去,只有陆时琛自始至终没抬过头,且提前交卷出了教室。

陆时琛的性格用“不爱凑热闹”来表述远远不够,更准确一点,应该是极度冷漠。

这根狗毛到底是怎么沾在周衍裤腿上的?假设陆时琛的那条狗正处于脱毛期,而这根狗毛恰好被风吹到周衍身上,这种几率是不是存在的?孟钊想到这里,又觉得这种想法有些荒唐,这也太巧合了……

不管怎么说,他需要先把陆时琛叫过来,问清楚当晚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的那个老旧小区。

“钊哥,我打过电话了,他说半小时后过来。”程韵放下电话,跟孟钊说。

“嗯。”孟钊应道。

“这人声音也挺好听的。”程韵凑过来八卦,“钊哥,我刚看见他好像还跟你是一所高中,你不认识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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