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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俞知乐觉得,兰华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我也不认识陈新德教授啊,怎么向他推荐?”他连华国有没有陈新德这个人都不知道,还是兰华说了,他才知道对方是谁。

闻言,原本也就只是过来碰碰运气的兰华,即使明知道很有可能是这个结果,脸上还是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看来,真的就只能去警局里,打卡上班蹲大佬了。

就在兰华垂头丧气的时候,他又听到俞知乐有些犹豫地说道:“我可以向上面打申请,如果上面同意的话,应该会有人帮忙联系教授认识的人,为你们牵桥搭线。”和他不同,上面的人,无论是眼界,还是人脉,都比他更广一些。其中不乏认识陈新德教授的。毕竟陈教授做的是法医,而上面有不少高层,身上还兼着警察局高层的职务。法医和警察,合作的地方多了去了,都是同事。哪怕不是一个地区的,没什么机会见面,但这指得是不出名的小法医。像陈新德这样的大佬,遇到没办法解决的尸体的时候,哪个地方的警察局没借调过?一来二去的,想不认识都难。

俞知乐话里的不确定,兰华听出来了,但是即使这样,他也已经很高兴。有机会总比没机会好,不是么。

兰华目光灼灼地盯着俞知乐,虽然没开口,但无形中,却在用眼神拼命地催促他动作快点。那神情,颇有种恨不得抢过键盘,替俞知乐向上面打申请的架势。吓得俞知乐打字速度都快上了三分,爪子在键盘上飞舞得,几乎快可以看见残影了。

申请发出去后,对兰华来说,等待是漫长的。哪怕实际上,没十分钟,对面就发来了回复也一样。俞知乐点开邮件,贴心地把屏幕转到兰华那边,好让他能第一时间就知道结果。

“成了!”兰华激动地说道。俞知乐为他高兴的同时,探头过去一看,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什么成了,上面只是说,会帮忙牵线,给两人见面的机会,但是结果怎么样,能不能入教授的眼,就要看兰华自己了。

不过转过念一想,以兰华的本事,只要有机会,想来入教授眼的可能性也很大。四舍五入一下,这可不就是成了么。俞知乐借了纸笔,让兰华把介绍人的联系方式抄下来。兰华收好电话号码,还了纸笔,又对俞知乐道完谢后,就迫不及待地离开了。

兰华一边往外走,一边嘴里还在念念有词。以俞知乐的耳力,明显能听到兰华紧张的低语声:“要去见教授,这身衣服不行。休闲衬衫太不正式了,有些失礼,也显得不够重视教授。得早点回去,趁着还有时间,赶紧挑一套合适的衣服。”

后面说什么,兰华走远了,俞知乐没听清。但就光是这会听到的这些,俞知乐几乎已经能想象出兰华对着衣柜发愁的模样。大约也就只有去见梦中情人的男人,会东挑一件衣服,西挑一件衣服,西装铺满床铺。明明可选择的衣物有那么多,却还是和女孩子似的,觉得衣橱里少了一套衣服。

偶像和梦中情人比起来,地位估计也相差不远。甚至对兰华来说,偶像还会更重要一些。毕竟兰华同族的雌性十分凶残,交配过后缺乏能量的话,可是会把雄性吃掉的。

一个企图吃了自己的,还不知道在哪里,现在压根没影的对象,和一个自己十分尊敬崇拜的偶像,谁更重要还用得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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