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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主,里面不可以再碰了。”

元惑捉住她的手腕,万分忍耐地说。

“啊,抱歉。”

被逮了现行,渺渺也很乖地收回手。

方才游刃有余的笑脸帅哥,这会白皙脸庞上隐隐染着赧色,呼吸也沉重了些许。

她rua爽了,被rua的那个没爽够。

说不清道不明的欲求不满堵在胸腔间,成了难以启齿的躁郁之气,元惑开始觉得小公主没他想象中那么简单了,既会因为美色没有防范地轻易接近他,又在看到狗狗耳朵后,对他的美貌视若无物……

正当狐狸在心里叨叨时,渺渺又问:“那尾巴可以让我摸一下吗?”

“……?”

她到底有多爱摸狗狗!

元惑突然后悔起自己编造的身份了。

“不可以吗?”

渺渺双眼润润地仰望着狐妖。

狐妖看她,却觉得她完全不必喜欢狗狗

她这副模样,自己已然很像一只索要奖赏的小狗狗了。

元惑顿了顿,无可奈何地变出了一根雪白的大尾巴。

下一秒,他便清晰地看到了小公主陡然亮起的双眼。

“我要摸我要摸我要摸!”

重要的事得重复三遍。

“嗯。”

元惑应声,身后的大尾巴晃了过去,蹭到她的脸颊边。

这动作诚然是有点轻浮的,跟拿手指擦姑娘的脸差不多意思。可是当人类的手指变成狗狗的大尾巴后,渺渺不仅没觉得被冒犯到,小圆脸上甚至露出了被治愈的幸福神色——好想被毛绒绒尾巴打脸,好想被粉色肉垫踩踩,还想被大狗狗扑倒!

人类男的,不行。

大型狗狗,行!

渺渺立刻对帅哥的怀抱失去兴趣,转而双手抱住了这根可观的大狗狗尾巴。

它的毛发柔软细密,扑在脸上让人幸福得下一秒就要跟着晕过去,没什么异味

狐妖大惊失色:“你为什么要抱着我的尾巴大力吸气?”

“呃,”

渺渺和尾巴贴贴,露出讨好的微笑:“因为它就在那里?”

登山家乔治·马洛里在面对“为什么要去登珠穆朗玛峰”的疑问时,给出了“因为山就在那里”的禅味回答。

如今,毛绒绒爱好者渺渺,便化用了这句经典句子,震慑住了九千年狐妖。

“……那你继续吧。”

“好耶!”

得到允许的渺渺越发放肆地抱着尾巴揉揉,偶尔还要吸一口,得劲儿。大型犬如果主人照顾得不精心的话,身上多少有点味,像直立大熊那种动画片里看着特别可爱的生物就更别提了,可是犬妖的尾巴,那是真正打理得油光水滑,不仅没有一丝异味,用力吸两口,还有点香。

这归功于狐妖元惑是只精致妖怪,平时上好熏香不断,也很爱洗澡和打理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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