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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原主的愿望就是好好孝顺外公外婆,跟着外公经营这个小铺子。

有长辈在前面真好……

胡思乱想中,酸辣粉已经做好,林鹏端着个瓷碗防到了他桌上:“你尝尝我的手艺。”

“闻上去很香。”

用一次性筷子挑了根粉条进嘴里,曲仲转而又问起林鹏是怎么到这来的。

“家里穷,为了供弟妹们读书没办法才出来的。”

看摊子上也没人,林鹏干脆拖了个凳子坐到曲仲身边,缓缓地讲起了自己的故事。

林鹏家在一个十分闭塞的农村里,家里四姐弟,大姐已经嫁人了,弟弟在读高中,妹妹在读初中。

两人成绩都很好,可是眼看这弟弟就要考大学了,家里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学费,他这才打算来到陇水城打工挣钱。

小小年纪去过工地,卖过水果,甚至连家政也做过!

反正能赚钱的活他都做过,干了七年落下浑身的伤病,弟妹都如愿上了大学,他终于可以不用这么拼命。

后来无意中跟凌天肃说起这事,老爷子建议他就在村里摆个小摊子,卖点酸辣粉啥的、

“就这酸辣粉的手艺还是张奶奶教的。”

“味道不错。”

曲仲由衷地称赞,大口大口地吃着粉条。

这林鹏双眼清澈,就算是生活如此艰苦,从他话里也没听出一丝抱怨的意思。

话里行间反倒是对未来生活有着满满期待。

“那你先吃,我去招呼客人。”

对曲仲的称赞裂开嘴笑了一下,林鹏憨厚地挠了挠头,起身去招呼已经在夹菜的客人去了。

“嗯,你忙。”

碗里的粉条分量十足,显然是对他特殊照顾了,曲仲吃完最后一口粉条,感觉自己又吃撑了。

林鹏生意不错,就这么一会功夫,摊子前就围了不少的人,而且看几人聊天应该还都是些熟客了。

看他已经忙得团团转了,曲仲也就没有再停留,只是强硬地塞了十块钱给他,然后侧着身子从人群里挤了出去。

雪白的灵墨犬显然引起了食客们的关注,好些胆子大的女孩子还伸手去摸。

“好可爱的狗啊。”

“这是条萨摩耶吧。”

“我是犬不是狗。”

身后的灵墨犬不满地嘟囔,扭着身子从“魔爪”中逃脱,这声音听在那些女孩子中,就变成了狗子嘤嘤嘤的声音。

若不是此时的曲仲正在专心地看着手里的手机,恐怕早就让它留下来给林鹏当活招牌了。

手机里,一个名叫金宝宝的微信名发了条信息,内容则是邀他去参加她的结婚典礼,时间就定在三月二十二号,地点就在北城的XX酒店。

金宝宝!

曲仲大学时的班长,也是唯一对他照顾有加的人,就原主当时眼高于顶的性子,早应该把全班同学都得罪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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